内蒙古统计局潘志峰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根据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对照《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紧紧围绕自治区统计中心工作,以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政务主动公开,依法回应解读政策,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预决算公开和社会监督七个栏目。除此之外,门户网站还设置了数据查询、统计发布、统计公报、政务公开、电话咨询等栏目。及时发布重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字和经济形势的解读,按期在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详细公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
依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行政非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局的机构职能和实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办事指南,包括统计职称评审条件、统计执法检查程序、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上岗证的办理、统计检查员管理办法等行政项目。
我局于2015年5月22日开通了“内蒙古统计微讯”,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首页上的“内蒙古统计微讯二维码” 添加关注或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内蒙古统计微讯” 添加关注,关注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日点击量在数百人次。
二、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相关政策解读。
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统计法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三个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范围标准及统计方法制度等栏目。按季度参加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国家统计局下达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和重要措施进行解读宣传,解读材料一般在文件公布点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为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提供了最新的政策指南。
2016年7月、9月和2017年1月,自治区统计局参加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志峰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我局在内外网和统计微讯上及时做了发布,并在新华网、内蒙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网、经济日报网等各大主流媒体纷纷发布、转载、点击率较高,宣传效果较好。
9月20日,举办“农业普查、福到农家”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并在新浪网“看内蒙古”频道里开辟“三农普”内容宣传。
12月27日,内蒙古日报刊登题为《摸清“三农三牧”家底,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可靠依据》的文章,图文的形式全面盘点内蒙古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工作。12月份,按国务院三农办要求,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农普工作,为2017年1月1日正式登记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详细列出了申请人所需的流程。在外网设计了电话咨询,公开了内蒙古统计局办公地点、咨询电话、传真及统计微讯、工作电话、邮箱号。社会各界可以申请政务公开内容,步骤是先填写表格,再出示相关证件、材料,就可以依申请公开不涉密的相关信息。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书面材料,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按照程序,在协调局内有关职能处室后,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统计局综合处由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函来访群众,及时倾听和答复群众要求,2016年截至12月底,共收到通过依申请公开申请数32件,按照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都已及时进行了回复。此外,全年我局通过电话形式接听的信息公开申请达千余人次,受到了咨询者的好评;接受上门申请查询相关数据资料者也达一百多人次,我们均尽最大努力为其做了耐心解答、提供了各种方便,查询者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公众投诉。
国家统计局成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担任组长,由综合处、办公室、法规处、数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常设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综合处有分管处长和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解决政务公开相关问题。2016年12月,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长有局长胡敏谦、副局长潘志峰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听取2016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敏谦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对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几点要求。2017年我局计划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简报》,以季刊印发。
(二)完善了局内外网站,规范了日常管理工作。
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统计法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三个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范围标准及统计方法制度等栏目。及时对国家统计局下达的各项大型普查任务和重要措施进行解读宣传,为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搭建了平台。
(三)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保密审查制度情况。
我局报审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外提供数据时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严格遵守《保密法》的各项规定,从未发生失泄密情况。在2016年度自治区保密考核中,我局保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四)建立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
有完整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的流程体系。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制定了《内蒙古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维护,在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
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数据发布、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并按季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相关信息,平时月份定期对社会发布月度经济数据。
(五)开展2016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会、培训会,由专人负责学习并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政务公开培训,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及内蒙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解读相关政策,培训主要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实务,组织各单位交流讨论,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已于8月24日-25日召开一期培训班,开设一节政务公开专题课程,局各业务处室人员及各盟市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效果较好。
四、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