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为什么难理由,官员财产公示吓人为何不敢财产公示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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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重要资产总被"遗忘".出境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 全国各地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已经近40个.有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的关键环节在于审核,从被查处贪官的情况来看,几乎所有贪官在出事前申报时,都有瞒报和少报财产或房产的行为,但事后都出事了. 公开党政官员财产的呼声日渐高涨,一喊就是十几年.每年的两会上也多有委员提出

重要资产总被“遗忘”、出境出国“说走就走”、家属移居海外“不知情”……去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屡被提及。

全国各地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已经近40个。有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的关键环节在于审核,从被查处贪官的情况来看,几乎所有贪官在出事前申报时,都有瞒报和少报财产或房产的行为,但事后都出事了。

公开党政官员财产的呼声日渐高涨,一喊就是十几年。每年的两会上也多有委员提出这样的议案。但是,喊归喊,议归议,提归提,若真正落到实处,推广开来,起到反腐倡廉的目的,人民满意的效果,谈何容易!

如今看来,应不应该公开官员的财产,已经不是问题,都知道早已形成共识。据有关调查问卷显示,超过八成的公众,超过七成的公职人员都认为应该公开。因为,不公开就难获监督;不公开就没有“伸手必被捉”的精神约束;就攥不住思想的缰绳;不公开,反腐倡廉就会始终浮在表面,做的是永久的表面文章;落马的也只是极个别的“倒霉蛋”。

梳理典型案例发现,瞒报、漏报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类,重要资产被“遗忘”或“不知情”。房产、投资是个人事项瞒报、漏报的高发领域。

2014年至今,交通运输部18人因“房产”“资产”瞒报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今年9月,杭州市有4名处级干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提拔。当事人对“资产”漏报的解释是,“以为已经出手”的股票实际并未卖出,或者是对配偶所认购的基金“不知情”等。

第二类,因私护照在手,出境出国“说走就走”。

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汤东宁可谓此类典型。中纪委对汤东宁的通报中指出,汤东宁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一直未向组织报告;多次因私出国,事后隐瞒不报等。

由于因私出国(境)等问题,近期河南省商务厅20名党员干部集中受到处理。

第三类,家人都在海外,隐瞒不报“裸官”身份。

2014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裸官”进行摸底。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贪污受贿的官员究竟是少数还是多数?如今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这是个很难说清楚的社会大问题。没有统计的公式,更得不出准确的答案,但笔者以为;问题官员即便是少数,但绝不是“小数”!一个小小的股长,就能贪污上亿,就可养十个情妇,而那么多的监管部门全然不知;一个小小科长,老婆孩子就可以移民出国,接受贵族的教育;一个无名鼠辈的巡警队长就可拥有27套房产,资产过亿,他们靠正常的工资收入可能吗?看看他们的房产;看看他们的子女,老婆;看看他们豪华的汽车等家业,完全能够判定其是赃官还是清官!赃官们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就在那里明摆着,在肆无忌惮地横冲直闯,毫无芥蒂地叮人咬人,就是没多少人下手去抓。因为谁若抓了,弄不好会挨咬,或被脏血将手污染。这样一来,只有高声喊抓的多了,空喊漂亮口号的多了,围着看热闹的多了。真正不小心由头上摔下来,掉到火里,水里自取灭亡的是“极少数”。就是这极少数,也是反腐倡廉的胜利成果,也是值得庆贺,值得骄傲的“阶段性”的进展!

2014年11月,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在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曾去其位于北戴河的几处院子和开发区的办公室搜查,亦搜出大量现金、字画。

马超群母亲张桂英随后在秦皇岛举行新闻发布会,辩称巨额钱财并非来自于马超群贪污,而是由自己丈夫合法经营所得。其夫马秉忠去年10月去世。张桂英说,68套房产大多是她和马秉忠所持有,小女儿马青茹代持部分房产,马超群名下仅有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