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被处以绞刑死后的六大争议】萨达姆被绞死是真的吗?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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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伊拉克当地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上午6点左右(北京时间12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处以绞刑.萨达姆死后的六大争议,

伊拉克当地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上午6点左右(北京时间12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处以绞刑。萨达姆死后的六大争议,舆论“爆炸”种种,萨达姆走了。这位在中东舞台上呼风唤雨、纵横捭阖几十载的一代枭雄,当然早就料到自己的结局,但不知他是否想到过,自己急匆匆的离去,却丢给国际舆论一堆话题……

争议之一:萨达姆死了,伊乱局能否就此改变?

萨达姆被执行绞刑,意味着美国2003年春天开始的“倒萨”行动最终完成。但萨达姆“倒了”,当前的伊拉克乱局就会因此而改变吗?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根本目的之一是在伊拉克扶植亲美政权,并把伊拉克作为推销美国民主价值观的样板。然而,美国万万没有想到,正是他们的干预,使今天的伊拉克日益成为教派仇杀、宗派纷争和各种暴力活动的温床。

据英国着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援引美国研究人员提供的数字披露,从2003年伊拉克战争开始,直接或间接死于这场战争的伊拉克平民已经超过了65万人。作为占领军的美国大兵也不乐观,迄今已经有3000多个美国年轻人把生命留在了伊拉克,并且超过了9.11恐怖袭击2973人的死亡人数。而这一切,身陷囹圄的萨达姆影响有多大?恐怕极为有限。

萨达姆之死改变不了伊拉克的现状,更救不了焦头烂额的布什!其实,美国人对此非常清楚。在萨达姆即将被执行绞刑的2006年12月29日,美国国防部发言人布赖恩·惠特曼在华盛顿就说,驻伊美军已经做好面对暴力袭击增长的准备。布什在处死萨达姆之后发表的声明中也说,处决萨达姆并不意味着伊拉克暴力冲突的结束。美国在伊拉克仍面临着许多艰难抉择,仍要付出牺牲。

鉴于“伊拉克是美国输不起的战争”(美国新任国防部长盖茨语),在美国当地时间1月10日晚,布什不顾包括部分共和党人在内的多数国会议员的反对,宣布新的对伊政策——内容包括将向伊拉克增派2.1万多名军人(向巴格达增兵约1.75万人,向安巴尔省增兵4000人)、要求伊政府尽快承担起更多责任以及寻求美国中东盟友的支持等。

同时,布什承认,美国在伊战中犯有错误,并表示他对这些错误负有责任。就在布什承诺增兵之际,伊总理马利基也对曾是盟友的什叶派萨德尔的武装“迈赫迪军”发出警告:要么解除武装,要么等待全面挨打。但一些伊拉克组织做出了强烈回应:将用裹尸袋将布什新派的两万多名士兵送回老家。

这份对伊新政策能否控制伊拉克局势呢?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等认为,增兵不是上策。而承认失败,体面撤军,才是必经之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月11日表示,最终实现伊拉克的和平与稳定,使伊拉克人民过上和平、安宁的日子,还是要依靠“伊人治伊”。

争议之二:急送老萨“上路”的,是美国,还是伊拉克?

萨达姆长达几年的牢狱与审判,在2006年12月30日即将跨入新的一年的岁末戛然而止。这一天,也仅仅是萨达姆死刑上诉被驳回的第四天,而且又是伊斯兰教传统节日宰牲节,举世都感到意外和突然,也令伊斯兰世界感到惊恐和不安。按照伊斯兰教惯例,是不应在宰牲节期间处死犯人的,原本伊有关部门也表示,处死萨达姆至少应推迟到宰牲节以后。况且欧盟和俄罗斯等都反对处死萨达姆,紧急呼吁不要匆忙处死萨达姆。

杜贾尔村屠杀这一件罪行,的确足以判处萨达姆死刑。但萨达姆还有许多其他罪行,为什么不一一审判,以便让他死得更明白、让世人看得更清楚、也对一切企图重走萨达姆老路的人提出警告,而是仅仅匆忙审完了杜贾尔村屠杀案,就如此急火火地处决这位政治生命早已终结的人物呢?

中国社科院中东问题专家殷罡说,急于处死萨达姆是伊拉克决定的,反映了伊拉克总理和什叶派的意志。处死萨达姆是伊拉克总理签字的。但是如果不处死萨达姆,那麻烦会更大。伊拉克国内以及国际社会都有反对处死萨达姆的声音。如果就此问题进行协商,伊国内的逊尼派不会同意。美国中期选举后民主党控制了众参两院,2007年1月4日美国新一届国会就将走马上任,届时民主党肯定会找茬,甚至对布什政府的伊拉克政策进行清算。

万一布什顶不住压力,转而对伊拉克政府施压,时间就会往后拖,拖黄了怎么办?所以及时处死萨达姆可以使其掌握主动。伊拉克新政权是以什叶派为主的,而萨达姆在位时,什叶派可是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尽管处死萨达姆会在伊拉克国内出现一些麻烦,但不会出现大乱。这就是什叶派倾向于处死萨达姆的原因。但殷罡也说,之后的手机录像事件与萨达姆被杀,是两回事情。如果没有后来的手机录像事件,国际社会反映还是平静的。

但专家当中也有不同的看法。张晓东研究员就认为,伊拉克政府的背后就是美国人。美国人之所以这样急的原因,是在于新年后处死萨达姆,既可能添乱,也可能生变。因为新的一届国会即将走马上任,而它又是由民主党主导的。虽然民主党跟共和党在对伊总体政策上不会有太多的差别,但民主党肯定会要求政府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要求对伊拉克的政治有所变动。

因此布什为了显示伊拉克问题一切都还在轨道上并且有所进展,以防酝酿中的对伊新政策出台后出现其他的变数,精心考虑了在这样的时间处死萨达姆。张晓东也指出,当然还有其他考虑,比如根据伊拉克的一些法律,人一过70岁就可以免死刑,萨达姆到2007年4月就够70岁了。总之,时间越拖,对美伊双方压力越大,变数也越多。

争议之三:绞刑,野蛮还是文明?

为萨达姆画上生命休止符的是一副古老的刑具——绞刑架。绞刑,是萨达姆最不愿意的一种死法。2006年11月5日伊拉克最高法庭宣布萨达姆犯有“反人类罪”,并判处萨达姆死刑。而按照伊拉克的法律,死刑就是按绞刑执行。萨达姆对自己死刑判决的命运早有预料,不过他不愿意自己被绞死。他曾对法官说:“如果你不得不做出死刑判决,你必须记着,萨达姆是一名军人。在本案中,我宁可被枪决,不愿意像一个普通囚犯那样被绞死。”

致其被判死刑的是25年前的那桩“杜贾尔村案”。1982年7月8日,萨达姆前往巴格达以北约90公里的什叶派达瓦党的大本营杜贾尔村,拜会当地的部族长老。而达瓦党是萨达姆的死对头。他们经常在伊拉克境内制造恐怖袭击,给萨达姆政权制造混乱,并暗中策应正和伊拉克交战的伊朗。

萨达姆政府为了除此“祸患”,先后杀害了该党创始人阿亚图拉·穆罕默德·萨德尔和其他多名领导人。当达瓦党获知萨达姆将来到这里时,觉得这是一个报仇雪恨的良机,于是精心策划了一个行刺方案。当萨达姆的车队驶进杜贾尔村时,埋伏在椰枣林中的达瓦党枪手向车队开火。萨达姆的保镖随后进行还击,激烈的枪战持续了数小时之久。以至伊拉克军队最后出动武装直升机和步兵团才将萨达姆救出。

随后,萨达姆对杜贾尔村的大规模报复行动很快展开。萨达姆胞弟提克里提带领的秘密警察包围了整座村庄,将所有房屋夷为平地,并且残忍地处决了143名村民,年龄最小的仅仅13岁。其他1500名村民都被投进监狱,其中许多人受到拷打折磨后死去。

但萨达姆不曾想到,风水轮流转。当年要尽力剿杀的达瓦党人如今在美国人的扶植下掌权了!前总理贾法里和现总理马利基都是该党的领导人。这样,想叫萨达姆不死都难。“美国入侵伊拉克说是为了民主和文明的回归,可是他们为什么不废除绞刑呢?一个国家的总统即使罪该处死,也不应该用绞刑。”萨达姆死后,许多人——包括记者身边的一些人,都有这样的疑问。

绞刑是一种极其古老且残忍的死法。它曾是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常用的极刑之一。绞刑的处理手法因地区而异,如土耳其人热衷于将人吊在大铁钩上,波斯人是倒悬、古罗马人则别出心裁地吊住人的头发,美国南北战争前私刑吊死黑奴的系绳位置是胸肋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因此,历史上统治者多用此刑对待政敌。法国大革命期间,绞刑就经常得到应用。

只是看到罪犯过于痛苦,后来才改用断头台快刀斩刑。世界各国都曾以绞刑处决犯人。过去美国的三K党在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意大利法西斯头目墨索里尼在被游击队抓获时,也被处以这种残酷的死刑。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如我们熟悉的日本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都处以绞刑。因此被绞刑处死被当作是不荣耀的象征。当前,中东的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套绳索的方式执行的。

据说,绞刑的效果还与绳索的长短有关。提克里提这次就是绳索太长导致尸体从绞架上摔下来时尸首分离。绞刑就是这般残酷。但是,也有人认为,绞刑简单直接、操作方便且经济,尽管残酷,但与古代的腰斩、车裂、枭首等肢解尸体的死刑比较起来还是相对文明的,毕竟此刑保全了罪犯的尸首,是真正“杀人不见血”的处决方式。

尽管二战后,绞刑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废止,但绞刑仍是当今世界上除枪决之外应用最为广泛的死刑手段。目前,世界上还有日本、新加坡、美国、伊朗、伊拉克、印度等少数国家仍保留着绞刑。

曾经在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副主任刘仁文博士告诉本刊,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刑罚也日趋人道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废除死刑之路,一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也纷纷对死刑的执行方式进行改革,废止过去一些比较野蛮的方法,如斩首、石刑等,努力采取“干净”的和“减少痛苦”的死刑执行方式。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保障将被处死刑者人权的保护措施》中也要求:对于那些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执行死刑应尽量降低死刑犯遭受痛苦的程度。

据统计,目前世界上还有约90个国家保留有死刑,除极个别国家外,绝大部分都是采用枪决或者绞刑的执行方式。而且在美国现在保留有死刑的38个州中,也只有五个州继续使用绞刑和枪决的执行方式,其余的都是靠电椅、煤气和注射药物等减少痛苦的方式执行。

争议之四:萨达姆的生死,谁来定?

萨达姆已成为首位因“反人类罪”被判死刑的前国家元首。一时间,舆论轰动。有叫好的,有抗议的,也有质疑的。有人说:这是美国人建立的法庭,是美国人要绞死萨达姆,判决怎么能公平?

曾经是国际刑事法院法律研究官员的刘仁文研究员告诉本刊,“反人类罪”早在二战后审判纳粹战犯的纽伦堡法庭就得到适用,现在国际刑事法院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罪行加以管辖,它是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平民人口进行攻击的一系列罪行的统称,包括谋杀、灭绝、奴役、酷刑、迫害等。伊拉克将此类罪行作为管辖的范围,并以此罪来判处萨达姆死刑,于法有据。

那么,是谁审判萨达姆的?“这个问题的确是应该弄明白的。要弄明白审判萨达姆的是什么法庭,是谁在审判萨达姆,审判的依据又是什么。”中国社科院中东问题专家殷罡研究员对本刊说。毋容置疑,战争是美国人发动的,萨达姆是美国人抓获的,为审判萨达姆而设置的特别法庭是得到美国人批准的,法官是美国参与培训的,数千万美元的培训经费主要是来自美国的,法庭的保卫工作也主要是由美国军队承担的。

但这并不能说明,审判萨达姆的是美国人。

殷罡说,还是用事实来说话吧。2003年7月15日,伊临时管理委员会在成立后第三天便决定组建特别法庭,审判萨达姆犯下的各种罪行。这个管理委员会是联军占领当局负责战后重建事务的最高文职行政长官布雷默任命的,组建特别法庭的事情显然也是经过布雷默批准的。

2003年12月10日,英美法学家参与制定的《伊拉克特别法庭规约》生效。《规约》对特别法庭的权限、构成、法官的任命、法庭管辖范围、诉讼程序、适用法律和审理罪行的范围等作了比较严密的规范。

巧的是,《规约》生效不到100小时,萨达姆就被抓获了。

殷罡说,依照《规约》,特别法庭的任务是审理“所有伊拉克国民和伊拉克居民在伊拉克和包括伊朗、科威特等地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其他严重罪行”,当过总统的萨达姆没有豁免权。

由于伊拉克原有刑法典并无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等项条款,《规约》特别申明:“根据1959年1月伊拉克签署的1948年12月《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日内瓦公约》,在伊拉克的种族灭绝罪行包括:群体杀害、造成群体身体精神伤害、恶化特定群体的生活环境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强制性阻止特定群体的生育、强制向其他群体转移儿童。”

反人类罪的定义则是:“谋杀、群体灭绝、奴役、强制迁移、违反国际法常规的剥夺人身自由、酷刑折磨”等行为。

对于“战争罪”的定义,除了一般国际法解释之外,《规约》还特别援引伊拉克政府在1958年颁布的一项法令,明确“动用伊拉克武装力量向阿拉伯国家发动战争”也算是战争罪。这就明确排除了对萨达姆发动两伊战争责任的追究,断绝了伊朗的索赔要求。

《规约》规定的一般审理年限是1968年7月17日至2003年5月1日,也就是复兴党执政的全过程。萨达姆尽管已被判处绞刑,但对伊拉克前政权高官的审判将会持续进行。在萨达姆被处决之前,对萨达姆其他罪行的审理也不会终结。

殷罡说,《规约》尽可能地维护了伊拉克原有法律的地位,规定了法官的任命、资格和任期均依据1979年颁布的伊拉克《司法组织法》,一般罪行的定罪分别依据1919年和1969年的《伊拉克刑法典》,诉讼程序则依据1971年颁布的《伊拉克刑事诉讼法》和1979年的《伊拉克公诉法》。

2004年12月23日,《伊拉克特别法庭起诉与证据特别条令修正本》生效,进一步严格了与萨达姆案有关的伊拉克原有法律条文的解释。

值得一提的是,1980年9月15日,萨达姆亲笔签署了革命指挥委员会第1477号决定,批准了1969年《伊拉克刑法典》的修正本。可以说,审判萨达姆的一部分法律依据正是萨达姆自己签署的法律文件。

2004年6月,以美国为首的联军完成了向伊拉克的主权移交,伊拉克临时政府成立。2005年5月,伊拉克全民投票选出了过渡议会,过渡议会认可了《规约》,特别法庭也随后更名为“伊拉克高等法庭”,对萨达姆案件的审理也开始了。

显然,对萨达姆的审判最终是伊拉克人依据伊拉克法律,在伊拉克的国内法庭上,对伊拉克国民犯下的罪行进行的审判。为此,殷罡强调,它不是一场国际审判,更不是美国人的审判。

殷罡说,至于判决是否公正,那是伊拉克人的事,外人是不好说三道四的。而判决能否执行,也是伊拉克人的事,外人更是不好干涉。

争议之五:萨达姆被处死在宰牲节,宗教上的报复?

中国社科院宗教所专家李维建告诉本刊,萨达姆并非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他所领导的伊拉克复兴社会党是个民族性的世俗政党。后来为了拉拢和利用伊拉克老百姓的宗教情怀,他经常穿着穆斯林传统的宗教服装到清真寺做礼拜,谴责以色列、扞卫伊斯兰,把自己打扮成虔诚的穆斯林。

萨达姆尽管在判处死刑之后知道死期来临,但这一天选择在穆斯林传统节日宰牲节和新年前两天,似乎是他与整个穆斯林社会都想不到的。张晓东也认为,萨达姆也许该杀,但处死萨达姆的日子选择宰牲节这个时间确实不好,尽管也许是偶然的巧合,但使整个穆斯林蒙羞。

宰牲节与开斋节是穆斯林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宰牲节又称古尔邦节,意为献牲,即宰牲献祭的意思。李维建说,宰牲节的日子并没有统一规定,它要根据开斋节来定,一般是开斋节后的第70天为宰牲节。这一天除宰牲献祭外,还要到清真寺举行会礼等节日活动。

同时世界五大洲的数以百万计的穆斯林还要云集在圣城麦加举行朝觐仪式。先知在《古兰经》中启示说“在宰牲节的时候,应当心情畅快”。可见,在这样一个向真主献祭和万民狂欢的节日里,身为穆斯林的萨达姆,自然不会想到伊拉克当局在宗教上采取这样一个报复心理!

萨达姆在这一天离去,招致穆斯林世界的强烈不满。曾想成为阿拉伯世界领头羊的利比亚,更是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坚决反对”的鲜明表态。卡扎菲说对萨达姆处以绞刑是“荒谬的”。利比亚为萨达姆之死全国降半旗哀悼三天,并取消了宰牲节所有庆祝活动。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认为,处死萨达姆是“政治谋杀,违反所有旨在保护战俘的国际公约”。

争议之六:血腥画面下的“杀戮”谁负责?

萨达姆被处死后,立即引起全球媒体的争相报道。“在美国电视台中,萨达姆脖套绞索的场景在一小时内至少播放了12次,这是一个真正的刺激性场面。”美国加利福尼亚心理学家爱德华·比斯乔夫担心地说。据美国媒体报道,今年元旦,美国得克萨斯州韦布斯特市一名叫塞吉奥·佩利科的10岁的五年级男童,当天在家中看了萨达姆被处以绞刑的电视画面后,竟然在双层床上绑一根布条系在自己脖子上,试图模仿体验萨达姆的绞刑过程,结果不慎失去控制,活活吊死。

其实,除了塞吉奥之外,萨达姆被绞死的电视场景还至少导致两名未成年人身亡。2006年12月31日,一名9岁的巴基斯坦男童企图模仿萨达姆绞刑场面,他在10岁姐姐的帮助下将自己吊在了天花板上的一个吊扇风叶上,结果被活活吊死;1月3日,印度库尔达地区一名15岁的少女在观看萨达姆被处死的电视画面后,称她想亲身体验一下萨达姆被处以绞刑的痛苦感受,竟然将一根绳子穿过天花板上的风扇,上吊自尽。

人们一直在猛烈批评电视、网络上充斥的色情、凶杀、暴力的画面,它们显然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那么,在电视上公开播放的绞刑场面,算不算凶杀、暴力内容?!

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学者张国庆曾在为本刊撰写的《美国社会如何抵御媒体暴力》一文中说,为降低媒体暴力的负面影响,美国一些教育专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纷纷撰文研究媒体暴力并呼吁全社会关注这一问题;一些社会团体还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进行宣传,并对媒体和政府施加压力;一些政治家也提出动议,促请政府采取行动;一些媒体也在压力之下进行反省,并加强自律;而越来越多的家长则从家里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抓起,对媒体暴力进行“屏蔽”和正面引导……

就在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阿尔及利亚奥兰市一名35岁的妇女在观看了萨达姆绞刑录像后陷入极度忧伤,最终跳楼自杀。美国一45岁妇女黛布拉·凯利在看过电视录像后,把对萨达姆被处死的激愤发泄到了家人身上,不但大吼大叫,还与家人发生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