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夏口腹之欲 口腹之欲与生态之殇
过节,舅兄带来一只鸽子要聚餐,鸽子洁白的羽毛,红宝石似的小眼睛。我心中老大不忍,对舅兄说:“放生吧。”“放生?”舅兄虎起脸,“鸽子大补,一鸽九鸡咧!”舅兄是厨子,话音未落像拧毛巾似的一拧,鸽颈断了。一个鲜活、灵气的生命眨眼魂归西天。吃饭时,舅兄若无其事地吃肉喝汤,可我怎么也不忍下箸。
一种生命剥夺另一种生命,一个生命被另一个生命吃掉,历史上这种事情多了,但“杀生”总让人不忍。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就是不忍之心吧。记得小时候舅兄杀鸡时,一边手里磨刀霍霍,一边口中念念有词“鸡子鸡子你莫怪,你是人间一碗菜”,似求得心里安慰,可见他当时也有不忍之心。
肉要吃,因为人天生有口腹之欲;不忍之心也要有,即不可滥杀和虐杀。
细细算来,人类可吃的生命已经不少,各种家禽、家畜、养殖水族靠人喂养而存活,最后被人吃掉,揆以情理,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但在吃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宰杀禽畜必须用痛苦最少的方法,譬如用电击,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避免血腥和生命挣扎,违者要受良心和法律的双重惩罚。
而我们这边恰恰相反,讲究吃“活物”:吃鱼要生烹活烧,装盘时鱼嘴还在动;吃鹌鹑,要先剪断双腿,再剪翅膀,然后活剥皮。冯小刚曾在《不省心》中描述:“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仪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
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他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曰"桑拿虾"……”
早年,还有人吃猴脑,将猴枷在特制桌子里,上面露出剃了毛的猴头,侍者先敲裂其头盖骨,揭开,然后……如果说我们的“吃文化”里掺着不少残忍,大概不冤!
如今能吃的生命还有哪一种没有上过人们的餐桌呢?朋友去西双版纳旅游,想亲睹野生的孔雀,傣家同胞告诉他:过去,常有孔雀落到他们寨子里;后来,在附近的小山上偶或一见;再后来,就是在远山和森林里也难觅其芳踪了。连孔雀都吃,真让人无语!
动物的灭绝,当然与工业污染、人类有意无意对环境的破坏有直接关联,而人的口腹之欲的不断膨胀,实在难辞其咎。所以,我们在宣扬美食文化时,别忘了生态之殇。
好吃之徒竟连山中之王老虎也敢吃。一段两年前雷州团伙非法宰杀老虎的现场视频显示,该团伙将老虎囚禁在一个特制的铁笼内,在一条木棒顶端绑上连着电线的铁块,戳进老虎嘴巴里。之后,在柴油发电机轰鸣的噪音中,听不见老虎的啸声,只看到在电击十多秒后,老虎如病猫一般趴下,动弹不得,然后,就任由人宰割了,吃虎肉,喝虎血,泡虎骨酒……
民以食为天,人不吃饭不行,不吃肉自然也不好,所以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那意思并非矫情、伪善,不过是教人以不忍之心罢了。佛门戒律是禁止杀生的,大约因为教义里强调“众生平等”,杀生实乃杀自身耳。《幼学》里说“天有好生之德”“万物与我共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