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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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活动偏差,婚前各自过着独立的生活,对自己想做的事有很大的独立性,结婚后却不能像似前那样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各自的活动都有了极大的依附性和相互制约性,在任何方面都

活动偏差,婚前各自过着独立的生活,对自己想做的事有很大的独立性,结婚后却不能像似前那样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各自的活动都有了极大的依附性和相互制约性,在任何方面都得兼顾双方的需要。此时双方会觉得不如以前那样独立、自由了,由此,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束缚感。

个性偏差,这主要是指双方在脾气、性格、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不和谐,加之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着想改变对方的心理,常使双方发生矛盾,由此产生一种个性失调感。

形象偏差,婚后,许多青年男女认为“终身大事”已完成,反正谁也离不开谁了,于是在对方面前不再象从前那样注意展示优点,掩饰缺点,对爱人也不象从前那样注意发现优点和忽视缺点了。夫妻相处久了,各自对对方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原有的那种神秘感、新鲜感消失了。甚至一方摆出“大丈夫”的面孔,另一方则露出“尖刻泼妇”之相。这些无颖都会破坏各自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使他们的爱情之树日趋枯萎,彼此在心理上有一种倦怠感。

性欲偏差,新婚的男女双方都初次享受到性爱的乐趣,仅就性爱来说对方是极有魅力的。但数年后,性交次数逐渐减少,主要原因是丈夫对性行为的兴趣淡薄了。这是由于男子的性兴奋是生理上难以抑制的内在欲望,女子性兴奋则是通过体验才产生的性要求,因此,女性身体的生长发育虽比男性成熟较早,但性欲的冲动却一般要比男性晚。由于缺乏正确的性知识,常使双方产生矛盾。

生活偏差,在恋爱时双方的生活总是“娱乐性”的,而婚后的生活是“生活性”的,婚后双方面对的是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的家务琐事,而不像婚前那样花前月下,逛公园、看电影、进舞厅,时间一长,便会觉得兴致索然,产生一种枯燥的乏味感。

习惯偏差,这是双方由于生活习惯不同而引起的心理上的不适应。例如,一方习惯于早起早睡,而另一方习惯于晚起晚睡,以致相互影响,造成矛盾。还有诸如饮食、卫生、穿衣等各方面的习惯都存在差异,由此,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不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