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梅毒的早期症状女性 梅毒的预防及治疗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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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

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早期症状

1.获得性显性梅毒

(1)一期梅毒 标志性临床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y.j、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y.t、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①硬下疳特点为 感染TP后7~60天出现,大多数病人硬下疳为单发、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的溃疡,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有继发感染者分泌物多。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时间为4~6周,可自愈。硬下疳可以和二期梅毒并存,须与软下疳、生殖器疱疹、固定性药疹等的生殖器溃疡性疾病相鉴别。②近卫淋巴结肿大 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可单个也可多个,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预防

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1.追踪病人的性伴,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

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

3.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4.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5.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6.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7.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