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声明 吃瓜群众强烈批驳陈有西关于雷洋案的声明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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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履行被害人代理人法定职责和应有义务,回应社会各界的各种关切,消除疑虑和各种指责,虽然一再接到各种善意的提醒和警告,我微博也已经于四天前被禁

为履行被害人代理人法定职责和应有义务,回应社会各界的各种关切,消除疑虑和各种指责,虽然一再接到各种善意的提醒和警告,我微博也已经于四天前被禁言无法发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现仍决定就雷洋案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后的最新进展,和社会各界关切的若干问题,作一个尽量审慎的、可以公开内容的说明。

(这是开场白,没啥可批的)

一、雷洋家属23日(周五),在家中接到了对邢永瑞、周晶、孙东飞、孔磊、张英勋等五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五份[2016]197号到201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当面听取了不起诉理由的说明。这五份公开法律文书,雷的家属已经隐去嫌疑人地址,在微博上公布。但是随即被屏蔽封号。

(五份法律文书均属国家机密,有关人员擅自披露,显然违反了国家一切法律)

二、代理律师23日(周五)已经当面向丰台检察院递交了27000余字的全面阅卷后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代理律师是于12月11日获准阅卷的,全体办案律师12天中,日以继夜地全面审阅研究了31本案卷,根据丰台检察院的要求,书面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意见。因为这些内容涉及案卷中的内容,检察机关在同意复制时有明确要求,在公开开庭前,案卷中证据内容,律师无法向社会公布。

(陈有西专门强调写一个法律意见书就达27000余字,这是故意显摆,想说明他码字功底强。在这样一件全国人民很关注的案件面前,一个代理律师却去强调这些无聊的数字,说明他根本不懂法律,不知道问题的重点)

三、明天(12月26日)是周一,检察机关上班,雷洋家属将依照《刑事诉讼法》176条的规定,和《不起诉决定书》中的权利告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当面提交《关于要求严惩罪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将雷洋案全部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申诉书》,由上级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由于本案侦查即是由北京市检察院进行,这份监督申诉书,将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送达。

(在休息日,陈有西就到处声张星期一要干什么什么,这是存心破坏我威武公检人员的心情,搞得他们都没心思休息。其心可诛)

四、如果上级检察机关审查后维持不起诉决定,雷洋家属已经商定,以五个直系亲属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五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鉴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以上,故将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