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案二审宣判 赵黎平儿子女儿照片 被赵黎平杀的女子照片
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1日一审宣判,对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宣判后,赵黎平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公开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二审庭审中出示、质证的部分新证据予以确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赵黎平持枪杀死被害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49发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非法存放雷管91枚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所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严重。赵黎平犯有数罪,依法应予并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上诉人赵黎平及其辩护人到庭,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3月22日凌晨,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综合媒体消息,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一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一位女性”,名叫李某某。事发前一天,两人曾在赤峰港湾世纪酒店住过一晚上。
原标题:赵黎平杀人案:权威声音要及时
观察家 赵黎平儿子女儿照片
赵黎平公然开枪杀人,将很多疑问和震惊留给了公众。所以,当地信息披露更及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竟然当街开枪追杀“关系亲密女子”,之后又焚尸灭迹,这让公众震惊不已。
首先,鉴于本案情节过于离奇,社会影响恶劣,权威信息发布应该及时、到位,希望在不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况下,内蒙古方面能及时披露案情,不要让传言发酵。
就本案来说,最早的信息披露还是及时的:20日晚赵黎平杀人,次日凌晨被抓捕;21日下午5点左右,被害人遗体被警方发现。到了22日凌晨0点多,新华社就发布了简短的信息:赵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
但之后,差不多整整48个小时里,当地没有更新任何信息,只有新京报等几家媒体通过对目击证人的采访,逐渐还原本案两次开枪的经过。如此大案,内蒙古方面作为“暴风眼”,不能没有权威的声音,特别是之前有人称“如果那个女的第一次就被赵杀掉,估计这件事情就没有然后了。可是那个女的逃跑了,而且还报了警”。这引发了舆论的误解,所以,权威的信息发布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对于2005年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雇凶杀人案,相对于2007年山东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当街炸死情妇案,本案的信息披露有长足进步。但随着传播手段的发达,公众也对权威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部门要顺势而为。
其次,赵黎平从自治区曾经的副省级高官、曾经的“公安一号”,到疯狂开枪杀人,AB面的切换过于激烈。本案也有助于大家打破对所谓“能吏”的迷思,谁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可靠的制度监督,“好人”“能吏”一样可能变坏。
之前在舆论空间里,赵一直以果断的光鲜形象出现。比如,2009年“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越狱脱逃案”中警方在案发之后67个小时内抓获逃犯,赵黎平踌躇满志地接受了媒体采访;2012年,赵黎平要求自治区公安接警后,城区必须5分钟到现场,也赢得掌声一片。
但这次枪案爆发之后,大家却发现了赵黎平龌龊的B面:60多岁的他却有一位年仅28岁的“关系亲密女子”;作为退休警官,他的佩枪理应上缴,他却不知如何私藏了枪支,并当街行凶……为什么赵的这些问题,在案发之前没有受到充分监督,没被放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呢?
赵黎平作为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这次公然开枪杀人,将很多疑问和震惊留给了公众。所以,当地信息披露更及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将此案的消息影响降到最低。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赵黎平案遇害女子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图)
被害人老家破落的院落。对村民来说,一个未上高中的年轻女孩,如何认识高官赵黎平并因此而丧命,是 难以理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