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王学成书法 毛体书法家状告会宁县政府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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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认为"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9个大字是其题写并非电脑书法网上拼出本报讯(记者郝冬白)4月7日,记者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毛体书法家李景认

认为“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9个大字是其题写并非电脑书法网上拼出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4月7日,记者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毛体书法家李景认为,会宁县新落成的“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9个毛体大字是他题写的,但会宁县政府及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则坚持认为这几个字是从电脑书法网上拼出来的。

双方发生争议后,李景将会宁县政府起诉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他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决由本次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6000元由被告负担。法院立案审查后,已决定在4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该案件的原告李景是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毛体书法家。李景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8月30日,会宁县筹办庆祝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的临时办事机构(简称“70”办)工作人员到他家中,说受会宁县委、县政府委托,请他为新落成的“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题写馆名。

作为会宁人,李景认为能为家乡做点贡献值得,便欣然答应。李景通过反复琢磨思考和用心书写,最后将一幅他自认为满意的毛体书法作品进行简单的电脑加工后,交给了“70”办工作人员。2006年9月6日,“70”办工作人员向他致电说,他们采用了他题写的作品制作馆名。当时,“70”办工作人员还承诺给他支付劳动报酬,但他并没有得到任何报酬。

李景说:“我题写的‘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被采用后,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正式答复,反而听到来自各方的流言蜚语。有人说我把别人的劳动成果说成自己的,有人说我写了几个字还要钱等等。”为了澄清事实,李景曾两次向会宁县领导去信,请会宁县弄清事实真相,并要求将他为纪念馆题写馆名一事如实记入会宁县档案。

2007年12月28日,李景收到了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的书面答复。这份答复说,“‘70’办在网上的毛体书法中寻找到‘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9个字作为馆名。没有采用您的题字。”为了澄清事实,2008年2月25日,李景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