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宁人教处 请教生意经:点解d人会话「宁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一句犯法的老智慧检举网?分类:随笔?写六月八日太阳报有一文章题为: 体罚唔得阴招教仔 怕踩虐儿地雷父母?病 (若有wisenews account可先阅读一遍) 内容大致为现今虐儿法例风行,令在体罚中长大的父母不敢使用体罚,苦无教仔方法,严重者有变态及患上精神病的危险,或者我们会想,是否要放宽虐儿条例而容许适当的体罚?现在父母正在走的「法律漏洞」又会否令儿童受更大的伤害?还是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法? 「个仔真?好难搞!
教?唔听,话?唔理,骂?一句就驳足三句,本来想用藤条打?,但又惊畀邻居同老师见到藤条痕,畀人控告虐儿,所以在忍无可忍下,只可用阴招惩罚?……」 甚?是阴招? 「他表示,初时选用牙?刺儿子手脚及大髀,是因为伤口只有一个细小孔,且愈合快又叉易察觉;其後,他刺儿子刺上「瘾」,便改用利针及叉子,在儿子走过时,假意不小心刺到儿子。
由于阿明感觉到对付儿子的方法,已出现「失控」及「变态」倾向,担心有天在狂性大发下,会错手将儿子杀死,早前决定向心理医生求助。
」 中国人有一句说话:「唔跌唔识行,唔打唔识大。」小朋友普遍是顽皮而怕痛的,适当的体罚是一种令他们知错的催化剂,加速他们成长及减低父母育儿的精神损耗。但是对于何为适当的体罚?则是因人而异,有些小朋友天生「皮厚」,要十分大力才会感到痛苦,甚至有些天生硬朗,体罚根本起不了作用,更有一些意志薄弱,打一次便萌生自杀念头。
因此在定立法例时,很难有一条标?线。 我们要看清楚虐儿条例其实是为了保障儿童不会受到父母的虐待,而理论上如果父母不是有精神问题,是不会伤害自己的儿女,体罚是一种希望子女成长的教学方法,但该条例明显目的并不是要子女成长,而是要保护儿童,针对的是社会对儿童的一种怜爱的心,正如宗教的辩论会说「为何要儿童未认识神便死亡?」、战争时死一个小朋友对社会的震动比死一个成年人会更大等。
可是,要子女成长和保护小朋友不受伤害其实是两个概念,不能因为没有教仔的方法而废除虐儿条例,就像开战和人命这两个东西,开战可以令人命受损,但开战不一定要拣选杀人,现今可以拣选资讯数码战争,比如日本将在香港所有投资资金不计赚蚀的撤出,会有多少香港大企业马上结业?香港经济会有甚?影响?类似的玩法在政治经济能手云集的各国政府有更利害的变化。
我们见到的是要子女成长其中一个方法是体罚,但这不是唯一方法。 因此,有关机构部门应该开设一些课程给父母报读,当然没有哪个父母可以在「手停口停」的社会找出?瑕报读,最好就是在产前课程教授,反正现在的父母在超声波检查告诉他们腹中块肉是男还是女的时候已为这块肉安排好大学读社科还是工商管理,不会说这些课程言之尚早。
唯一最大的困难就是不是所有夫妇会上产前课程,亦没有一个课程可以在一个小朋友出生前把他往後十年的变化掌握在手,而这些困难绝对不是我这个只懂在门外看的门外汉可以解决。
(因为没有解决方法,所以这篇网?放在「随笔?写」) 但是我肯定的是: 1.
虐儿条例不需要废。 2. 体罚真的是很有用的方法,但由于过份危险与及常被精神病人滥用,所以只可纪录在博物馆。 「宁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中国的传统观念,以前的人对子女的教导多用体罚,所谓「棒下出孝子」「打者爱也」,打仔是为个仔好,所以几乎所有父母均会打仔。
「教人打仔」: 是指旁人告知其父母,他们的仔女做错事或走错路,让其父母去教训子女,拨乱反正,所以是好事。
「教人分妻」: 分妻是严重事,其关?到一个家庭的兴衰以及一家人之遗憾,若处理不好,甚至导至家破人亡。
所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教人分妻是缺德的事,不予提倡。 「宁教人打仔, 莫教人分妻」是句流传很久的俗语,随著时代的改变,这句话已不再适合现在的社会。 现代人打仔分分?被告「虐待儿童」,子女打不得也!
「教人打仔」不就是「教唆他人虐待子女」吗? 慎言、慎言! 至于「分妻」,现在的人对婚姻的看法是「合则婚,不合则离」,男女平等,已不存在「分不分妻」的问题。
据说大陆现在新兴一种行业「离婚说客」、「分手代理」,对怨偶「劝离不劝合」,与传统的「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的观念背道而驰...... 我认为打仔是父母管教子女的一种有效的方法,所以教人打仔并没有不妥的地方。 但婚姻是夫妻之间一种很重要的关?,所以必须加以重视和维持。教人分妻是不要得的行为。亦有一句话?床头打?床尾和丫嘛!又点分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