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法学研究方法 陈瑞华教授讲解法学研究方法的几个问题
陈瑞华教授讲解法学研究方法的几个问题
2011年4月1日,北京迎来了今春的第一场雨。下午三点半,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莅临法治中国论坛,在中财大厦二楼学术报告厅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题目为“法学研究方法的几个问题”的讲座,像窗外的春雨一般为法学院的学术生活带来勃勃生机。
本次讲座由我院李轩副教授主持,甘功仁教授、郭华副教授担当评议人,曹富国教授、林剑锋副教授、于洪伟博士、李伟博士和李炎老师等参加了本次讲座。
陈瑞华教授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传统的法学方法进行分析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法学研究进路。陈瑞华教授认为,传统的法学分析方法主要有思辨方法、比较方法和对策方法,同时还包括法解释学范式和规范法学范式。
陈教授对以上几种法学研究方法做出了分析和反思,他认为,研究法学不能一味的引进西方的理论,忽略本土环境。西方的理论存在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当中,对于中国的问题解决可以走多远是未知数。我国不可一味的强调西方理论的普世性,在注重理论正当性的同时要注重实践的实效性。
我国在比较西方两大法系的同时要注重对差异化原因的分析,注意各自产生的背景,关注规则背后的东西。陈教授还认为我国在实践中,不要过度关注主观性的对策,要对实证效果进行分析,对策研究要以已有的改革效果作为观察的对象,不应该立法超前,造成对法律的规避和搁置。
陈教授还提出,法律解释不能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要注重法实施的有效性。同时要把指定良法作为目标,要研究一个制度生成的多种原因,找到制度背后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背景。
陈瑞华教授激情演讲
陈教授在对传统的法学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他以我国的“刑事和解”为例,生动形象的向我们解释了这条新的道路怎样弥补我国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令在场的每位老师和同学都被他的学术魅力所折服。
陈教授认为,每一位老师同学都应该有一个新的视野,他指出,问题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每一个人都应该由问题开始展开研究,同时要区分问题的三个层次,即Question,Problem和Iissue,并把Issue用概念抽象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学问的技术。
陈教授还给予了在场的每位老师和同学一些写论文时的宝贵意见,使大家受益匪浅。如学会小处入手,大处着眼;先归纳,后演绎;学会从经验中提炼概念。陈教授幽默风趣的表达风格和所列举的生动鲜活的例子也赢得了现场一阵阵的掌声。
李轩副教授主持讲座
甘功仁教授进行点评
讲座结束后,我院教师分别对陈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李轩副教授指出这是一场求真务实有血有肉有故事有理论的讲座。甘功仁教授高度赞赏了陈教授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认为陈教授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新思路为中国法学的研究思路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郭华副教授认为,陈教授的法学研究方法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具有丰富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