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副总王永春涉嫌违纪被查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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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天上午,***发布消息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今年6

昨天上午,***发布消息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了解,今年6月1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宣读******任职文件,任命王永春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同时,会议宣布王永春同志负责黑龙江地区石油石化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组织协调工作,主持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籍贯吉林省乾安县,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并参加工作,中科院地质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永春曾获得中国第四届青年科技创新奖、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第四届青年科技奖”。被评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第二批省管优秀专家。曾亲自主持并参加国家级、部级和局级科研项目18项,其中有4项获部级科技进步奖、7项获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二等奖。出版了《松辽盆地南部岩性油藏的形成和分布》《伊通地重含油气系统与油气成藏》两部专著,创造性地提出了“亚油气系统理论”,有效地指导了吉林油田的勘探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7月31日向社会发布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对24名责任人分别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经理贾立志和林沅公司总经理杨福顺等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党组成员沈殿成记过处分;中石油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徐福贵记大过处分,副总经理沈钢降级处分;大连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冷胜军和副总经理焦玉瑞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总经理郝春生和安全总监周子玉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连石化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林吉宏记大过处分;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安环部部长徐立泉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