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 关于央视记者王志安再次造谣诽谤的声明
几个月来央视“新闻调查”栏目记者王志安一直在造谣我通过“安保资金”进行诈骗,我已起诉他损害名誉权,北京海淀区法院也已经受理。但是王志安被起诉后反而变本加厉,继续不断地造谣、诽谤我诈骗,今天又抛出了一份长篇“调查报告”《方是民和彭剑欺骗海外基金会的一个小故事》,转而造谣说我欺骗“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据他说,武汉法院到北京执行肖传国案的判决,把四万余元款从我妻子账号划走后,彭剑律师曾向“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申请了一笔四万余元补助用于支付该赔偿,但是后来我们通过某某社武汉分社(暗指新华社武汉分社)向武汉法院施加压力,迫使武汉法院将款退还我妻子,却至今都没有履行法院判决。
于是王志安质问: “因为彭剑申请的资助金在2011年2月20号就批复了,按正常理解,这笔钱早就给付了彭剑,但是,方却至今都没有履行法院判决。
那么问题又来了,彭剑申请下来的这笔四万多的资助,到底是给了方是民还是留在彭剑手里?如果在彭剑手里,他为什么不替方是民支付法院的裁决?如果在方是民手里,方是民宣称自己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这笔钱又算什么?这种行为算什么?是欺骗,诈骗还是侵占?” 这完全是造谣、诽谤。
事实是: 2008年2月武汉中级法院终审维持肖传国起诉我的案件的判决之后,我交代彭律师:为了抗议不公判决,我们不会主动去缴纳赔偿金,等法院发了强制执行通知后,我们再缴纳。
但是武汉江汉区法院一直就没有向我们发过执行通知,而是在2009年8月派人到北京直接把四万余元款从我妻子银行账户划走,等肖传国得意洋洋地在网上宣布他已拿到赔偿后我们才知道此事。
我们即向武汉江汉区法院提起异议,出示证据证明我与妻子早就有财产分割协议,去执行她的银行账户是非法的。
江汉区法院很快驳回我们的异议,我们再上诉到武汉中级法院,而武汉中级法院却一直拖着不受理。所以我们当时估计这笔款是要不回来了,于是在2011年彭律师向“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申请了这笔款的资助。
一直拖到了2013年4月,武汉中级法院突然裁定江汉区法院执行错误,把非法从我妻子账户划走的款退还。随后江汉区法院向我发强制执行通知,彭律师就把款交了。 我的任何诉讼都是公开、透明的。
我们从来就没有去找过某某社或其他任何人、任何机构向法院施加压力,王志安那么说,纯属造谣、诽谤。 武汉肖传国案的赔偿款早在两年前就由彭律师缴纳,此案已结,王志安却说我至今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纯属造谣、诽谤。
彭律师从“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申请的补助完全用于支付赔偿金,王志安却说我们欺骗海外基金会,质问“是欺骗,诈骗还是侵占”,这更是造谣、诽谤。 对于一个央视记者,以其拥有的资源,想要真正调查我究竟有没有履行武汉法院的判决、支付赔偿金,易如反掌。
我已履行法院判决两年,而王志安却造谣我至今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以此诽谤我“欺骗”、“诈骗”、“侵占”,可见其恶意。对央视记者王志安这些恶意造谣、诽谤的行为,我已经而且将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5.9.25.(XYS201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