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遭遇就业陷阱是怎么回事?大学生怎么避免就业陷阱?
又逢毕业季,大学生开始纷纷忙着找工作,近期有一大学生爆自己遭遇就业陷阱,被骗的还有几个同行的学生。这是怎么回事?大学生毕业遭遇就业陷阱是怎么回事?大学生怎么避免就业陷阱?
大学生毕业遭遇就业陷阱
2015年7月,小君到郑州会展中心参加了一场大型招聘会,看到郑州用友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用友”)正招聘会计,她便投了简历。小君说,该公司宣传单页上承诺的年薪十分诱人:3年内平均年薪5万~10万元,3年至5年平均年薪10万~20万元,享受国家各项保险福利待遇。
经过初试、复试,会计专业毕业的小君顺利进入郑州用友。不过,郑州用友并没有马上跟小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告诉小君,因为她没有工作经验,需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后,不在本企业上班,而是推荐到客户企业工作,都是大企业,保证是会计岗,一线城市的月工资可达到4500元以上,在郑州工作可以达到3500元以上。但条件是要缴纳12765元的“培训费”。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小君犹豫了。这时候,郑州用友为他们提出了一个经济上的“解决方案”——贷款。
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她刚毕业,没有收入,前4个月的贷款由郑州用友还,之后每月由本人定期偿还。
“将来能拿到高薪,即便每个月还点钱也无所谓。”考虑到实训期满后月薪能达到3500元以上,小君犹豫最终还是同意了。随后,她与郑州用友签订了会计培训就业协议,并与该企业介绍的信贷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共贷款12765元。
小君说,当时她所在的会计班有七八个人都贷了款。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后悔了。签字贷款后,钱从未打进他们的账户,公司此举也很可疑。但刚出校门的他们,觉得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不易,所以慢慢放低了戒心。在贷款手续办完后,他们陆续进行“培训”。两个多月后,郑州用友开始为他们推荐企业,参加面试。
小君面试的第一家企业是某知名公司,对方表示,试用期工资1800元,转正之后2300元,与之前郑州用友的承诺大相径庭。“要是没有贷款,我能接受,可一个月要还900元贷款,剩下的钱根本没法生活。”更让小君不能接受的是,到了企业后,她被安排的岗位不是会计,而是导表员。没过几天,小君便辞职了。
随后,小君给郑州用友打电话,要求再次推荐工作。第二次,公司为小君介绍了一份财务经理助理的工作,试用期每月2500元,转正后3000元,但面试之后,企业并未录取她。第三次,郑州用友又推荐小君到开封一家玻璃厂做会计,但小君说,对方以她没有经验为由拒绝了聘用她。
工作一直没安顿下来,小君却从2015年12月开始,走上了还贷的日子。“前5个月,一个月还200多元,后来一个月要还900元,没工作没收入,还得张口找家里要钱还贷。”小君委屈地说。
就业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的屡见不鲜,但仍有不少求职心切的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
这些公司招聘时常常不看任何学历证明,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试,而只要求求职者支付信息费、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推荐费、注册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当他们填满自己的“钱袋”后,就会找各种理由将应聘者“辞掉”。这是黑心单位最常用的欺骗手法。
陷阱二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不允签订就业协议,甚至不约定违约惩罚条款的相当普遍,据调查,有80%以上的学生都不约定违约金,而在20%有约定的学生中,大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害怕学生违约而提出的要求,学生主动提出的很少。毕业生之所以没有约定,一方面是不想自己被“套牢”,最重要的还是学生缺乏这方面的意识。
陷阱三长期试用榨取人力
对于刚毕业的求职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最容易遭“忽悠”的就是“试用期”了。试用期过长或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这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的普遍遭遇。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低,长期耗在试用期内,不仅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不利。
陷阱四弄虚作假不讲诚信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在介绍招聘岗位信息时歪曲、编造、美化,极尽包装。这些公司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以及约定高额毁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还有些不规范的网站和中介机构,通过接取求职简历,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更有甚者,在报纸上刊登招聘信息,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诱使应聘者递上个人资料,留作它用。
陷阱五以招聘为名行推销之实
先以优厚待遇,让求职者上门应聘,再以种种理由提出要对求职者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就是公司先与求职者签订一份产品推广协议或产品促销协议,协议中约定求职者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以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掉该公司某种产品,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当求职者签好协议去推销产品时,才发现根本销售不掉。结果,求职者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就这样被这些公司“黑”掉了。
怎么避免就业陷阱
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教育
高校要进一步重视对大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选编一些资料如劳动法、合同法、常见的就业陷阱案例等,供大学生阅读以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毕业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法律意识
对于毕业生而言,要清楚招聘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摸清应聘单位的发展前景。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双方谈妥的条件,这样即使双方产生纠纷时也不会空口无凭。如果遇到与中介招聘信息所列的待遇、薪酬情况严重不符合的,可以向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求职者,对自身资料要加强保密,最好到具有公信力的网站。
毕业生找到一个就业单位是迈出社会的第一步,但是我希望这个第一步尽可能迈得稳一点,千万不要心存“撒大网捞大鱼”的心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应聘,这样不仅会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还会对职业的发展起到极有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