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的母亲 佘祥林走出冤狱一年 称常梦到冤死的母亲(组图)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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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还有就是女儿的红头发,父女见面的第一眼他就看不顺眼,可女儿说他老土不懂得美,并建议他理发时也染染,并油,"为她再找个妈妈打些基础",可他总说

还有就是女儿的红头发,父女见面的第一眼他就看不顺眼,可女儿说他老土不懂得美,并建议他理发时也染染,并油,“为她再找个妈妈打些基础”,可他总说自己头发又没白,“花那钱干啥?”最终,女儿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建议,把头发变成了黑色,在去三峡职业技术学校上学之前。

佘祥林说起这些,显得极为兴奋:“女儿还是听我话的,但我不会干涉她太多,我俩在一起就像是朋友,我现在打算到宜昌买房子定居,想得更多的,就是与女儿多在一起待上一段时间,等她将来能自立了,我也就该离开了,现在,我的主要任务就是与女儿一起成长。”

抽空,他还会看一本名叫《中国司法赔偿》的书,当然是在放大镜的帮助下,这是本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陈春龙教授写的专业书。但眼睛的疼痛使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将这本近四厘米厚的书看完。可佘祥林固执地说:“我一定会想办法看完的,并会力所能及地多学一些法律知识,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最起码能开导开导那些孤立无援的人们。”

常梦到冤死的母亲

“有人说我是因祸得福。”佘祥林毫无表情地说,还有人问他近百万元的赔偿值不值。“拿到这些钱后,就像把妈妈的生命捏在自己手里。”

在被宣告无罪释放那天,佘祥林首先来到母亲杨五香的坟前,跪倒、哭泣、上香。“她死时没有闭上眼睛,父亲用力才抚上她的眼睑。但在下葬时,盖在脸上的黄纸被吹掉了,她的眼睛仍然睁着。”佘祥林说,出狱后妹妹告诉他的这个场景最近总是出现在梦境中,“她是死不瞑目啊。”

在家的那段日子,佘祥林经常会到母亲的坟头上香,并沉默地坐上许久。这个时候他常常会怀念母亲做的饭菜及那时的完整家庭。顺便,他会给当年被误认为妻子的那具无名女尸的墓坑上一炷香,女尸已被移走,只剩下偌大的一个墓坑横在母亲的坟边,“她也是个可怜人”。

2005年10月27日下午,佘祥林获得了京山县公安局赔偿的45万元,其中包括他的母亲杨五香被关押后死亡,公安机关支付的死亡补偿金22万元。加上荆门市中院的赔付,佘祥林及其家人累计获得70余万元。此前,雁门口镇政府还向佘发放了2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

佘祥林说,家里人对这个数额是满意的。

佘祥林首先用这些钱给最小的弟弟佘梅林在京山县城买了一套房子,这个弟弟因为受他牵连,至今仍没成家,况且这么多年是他一直带着女儿佘华荣外出打工。

年前,佘祥林还花两万多元钱在自家的老屋后面又盖了几间新房,这主要是为父亲考虑的,因为父亲不愿离开故土。

母亲的去世,让佘祥林对父亲有了更深的依恋,他曾试图把父亲带到城市跟他一起生活,可父亲说“不习惯”,他只得放弃,但他表示,“等女儿大了,能独立了,我会考虑回家与父亲一起生活的”。佘祥林还十分郑重地说:“我从来不与不孝顺父母的人结交朋友,以前是,现在还是,将来也不会改变。”

对待再婚谨慎小心

宜昌街边处处盛开的桃花再次勾起佘祥林对往事的回忆,12年前,也是在这个姹紫嫣红的季节,他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

1994年4月11日,因涉嫌杀害结发妻子张在玉,佘祥林被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经过三级法院的四次判决之后,1994年10月,佘被判死刑,佘祥林上诉后,湖北省高院认为此案疑点重重,发回重审。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

佘祥林至今仍不能明白12年前张在玉离家出走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他现在还不时与张在玉联系,虽然她现在已经又在山东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

经过这一番波折,佘祥林对婚姻有了更深的体味,他总结说:“婚姻是第二次投胎,第一次投胎是父母给了你生命,可这第二次投胎可就真的决定了你的大半辈子要过啥样的日子了,我这可是活生生的例子。”

现在,这个40岁男子的情感深处还会不时有来自异性的问候,但他每次都以一种固执的卑怯闪得远远的。“我只能拖累她们”。

在佘祥林的床前书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摞摞已经拆阅的信件,有数百封,来自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全国各地。

一名残疾人讲述自己的奋斗经历后提出与佘祥林共勉:“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你都是‘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不能面对?!”

尤其令佘祥林感动的是,一名深圳市的女青年劝他不要悲观失望:“面对生活,你没有失望,面对挫折,你没有倒下,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不要灰心,真正的爱情很快就会降临到你的身边。”在信中,该女青年诚恳地邀请佘祥林到广东做客,帮他抚平心灵的伤痛,“如果觉得合适的话,愿意跟你组建一个恩爱的家庭”。

北京的一位27岁的王小姐则从佘身上看到了某种“纯净的东西”,她同时还很痴迷他能够坚持11年苦求清白的“硬气”。王是一个外国语学院的毕业生,曾就职于深圳一家知名企业,并被公司派往阿根廷工作。回国后,她在一家电视台做过主持人,王小姐说,她在这座城市里看到了太多的虚伪和丑恶,所以“佘祥林身上的纯净更显得珍贵”。她还打算带他出国,开眼界,见世面。

佘祥林小心翼翼地听着话筒里传来的每一句话,对方标准的普通话让他感觉与她距离遥远,等到看到王小姐的照片及资料传真,佘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佘祥林对王小姐表达的爱情没有信心,并忧虑对方在与自己的交往中会受到舆论伤害,“我不是不想成家,只是没遇到合适的,我想找一个与我能同甘共苦,并且悬殊不是太大的,但这的确挺难的,一个人过不容易呀,你想我现在基本上早上不吃饭,中午及晚上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生活太没规律了”。

这种生活的无力感不只是发生在情感领域,佘祥林对自己今后的人生之路亦感到迷茫。“我的身体已经不能恢复,我还能做什么?”他问记者,“你看我现在上身已热得冒汗,而下身则冷得发抖。”佘祥林下身因长年戴着脚镣而导致双腿肌肉萎缩,在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仍不得不穿上厚厚的秋衣毛裤。

佘祥林说他现在每晚只能连续睡三个小时的觉,更让他痛苦的是,视力的缺陷使他没有办法看书、看电视或者学电脑。“电视只能当广播听,看书要用放大镜,但看一会儿就要歇歇。”

“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不出狱还好受些。因为在监狱里你不知道会跟社会脱节得这么厉害,那时总觉得能够赶得上的。现在才发现力不从心,无法选择。”佘祥林说,在监狱里的11年是中国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入狱时还没有手机、VCD、DVD,现在全都普及了。

司法体制因他而变

2005年4月1日,愚人节,佘祥林走出了监狱。他的重获清白与自由,被评论者称为一个偶然因素改变的司法冤案。由佘案引发的对中国司法体制弊端的反思及司法改革的讨论成为一时之热点。

有评论说,冤案的产生,源于一个“把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几乎每个环节都违反了法律严格规定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甚至从根本上背离了司法公正和独立的基本原则”。

佘祥林出狱后,湖北省纪委牵头、湖北省检察院参与组成了佘祥林案纠错专案组,对当年涉案的28名警察进行了调查,包括京山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在内的7名民警被叫到武汉谈话。

在去年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说,怎样用司法手段保护人权、保护无辜;出现疑罪的时候,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到底是听从民意还是听从事实等,这些都值得思考。

在佘祥林案发生后,湖北省政法系统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集中自查出有问题案件27个类别,采取定领导、定专班、定责任、定时限的办法,进行了认真整改。

去年8月17日,湖北省召开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研讨会,湖北省有关领导要求“力堵漏洞,防止类似佘祥林案件的再次发生”。

随着佘案等重大案件的披露,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刑讯逼供的监督将作为今后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组织的公安讯问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三个基层公安局展开,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允许律师在场、录音及录像。

更多的评论者注意到,佘祥林案平反昭雪所依赖的竟是张在玉探亲这样一个偶然事件,从而对中国司法体制的自我纠错能力提出质疑。

在佘祥林案发生的前后,媒体还报道了湖北钟祥投毒案、唐山李久明冤案等,这些案件不但使人们对刑讯逼供、先定后审的传统司法理念和实践进行思考,同时也掀起又一波要求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呼声。

去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院行使。最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对于落实宪法规定、保障人权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他想设伸冤基金会

在中国司法体制的悄然变动中,佘祥林又陷入了另一种烦恼,他说:“那么多找到我的求助者让我疲于应付”。

江苏一妇女,因为地被邻居占了,邻居有势力,在她四处告状时把她当成精神病多次关起来,她就偷偷跑出来讨饭找到佘祥林,想向他取经,可佘祥林除了安慰她,并无良方。

黑龙江一少年,父亲及兄弟被杀死家中,可凶手被抓后因证据不足又被放了出来,至今案子没破,少年经人指点借钱坐车来找佘祥林。

类似的求助者,佘祥林接待了不下20个,他知道仅凭他一人力量,想要帮助这些人简直是痴人说梦,他曾有过一个念头:用这笔国家赔偿创办一个专门为人伸冤的基金会,但他感觉与此宏大目标相比,这些钱可能只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