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德青海省司法厅 青海省司法厅原党委、纪委履责不力被通报
本报讯(记者 李文宁)近日,青海省委通报了省司法厅原党委(现为党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省司法厅原纪委(现为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调查问责的情况。青海省司法厅党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被责成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检讨,认真整改。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原书记、局长杨光(已退休),省司法厅原纪委书记沈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胜德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据了解,2011年至2016年,青海省司法监狱系统连续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2011年,省纪委查处政府采购违纪案,涉及省司法厅党员干部5名,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辛秉虎等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查处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省红十字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案,45名党员被追究纪律责任;2015年,省监狱管理局东川监狱副调研员孙心平因受贿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省纪委立案查处王胜德严重违纪案,王胜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该案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究纪律责任。
以上案件中王胜德等人及省红十字医院部分医务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省司法厅原党委、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和省司法厅原纪委存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杨光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期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沈森任省司法厅纪委书记期间作为执纪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存在失职失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