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国国旗擦屁股的玛丽莲·曼森
MarilynManson乐队是近年哥德摇滚的杰出典范。(1990年组成时原叫MarilynManson AndTheSpookyKids,后缩短为MarilynManson)乐队共有五名成员组成,除主唱Marilyn Manson外,还有吉他手ZimZum,鼓手Ginger Fish键盘手Madonna WayneGacy,以及低音歌手兼贝司手TwiggyRamivez。
有意思的是每位队员的名字皆由一美女及一变态杀人狂组合,主唱MarilynManson便是由Marilyn Monroe (玛丽莲.
梦露)加CharlesManson(超级杀人王),又如键盘手Madonna Wayne Gacy ,亦是由Madonna(麦当娜)与John WayneGacy(曾杀死3名男童)混合而成。
队中灵魂人物MarilynManson眼中只有撒旦,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天使。 Manson原名BrianWarner,成长于典型的美国破碎家庭,自幼便困在地牢,被一堆堆杂物困绕着,家人从不关心他,甚至将他当成玩偶,种种不幸令Manson眼中不再有神,看见的只有创伤,在他的心路历程里只有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因此,他的摇滚哲学是离经叛道反基督。
MarilynManson正循Galm Rock路线进行转变,昔日哥德摇滚的有血有肉不见了,随之是一身金光闪闪,连他自己都承认这一点。
打从过往推出的3张大碟《PotraitOf American Family》,《Smile LikeChildren》《AntichristSuperstar》开始,他们便被卫道士公开指责。
Manson在他的第四张大碟《MechanicalAnimals》玩无性别概念,但由于太过招摇,被唱片店拒绝出售。讽刺的是,大碟一经推出,即登美国大碟榜榜首,销量数字更是可观。MarilynManson虽是降世邪魔,可歌迷们仍旧疯狂的支持他。
1998年他推出了一本名为《TheLong Hard Road Out OfHell》的自传,很多年轻女孩为了得到他的亲笔签名,不惜在寒冷的3月徘徊在受书场,一等就是数十个小时,可见,这个乐队在乐迷心目中的地位之高绝不亚于当年的Nirv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