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秦裕 "上海一秘"秦裕终审判无期上电原董事长判死缓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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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财经杂志报道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

据财经杂志报道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秦裕、吴明烈的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直至本月20日审理完毕,正式宣判。

秦裕现年43岁,1995年1月起,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在2006年夏“上海社保案”爆发之初,秦裕被火线调任宝山区区长。但不到一个月后,新华社就播发了秦裕“接受调查”的消息。

秦裕、吴明烈案终审判决当天,长春中院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其共同贪污的同案犯,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