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徐大伟案件 吉林榆树徐凤山家族涉黑案二审开庭(图)
预计4天才能审完 一审后只有徐凤山等几人提出上诉
■记者 徐岩实习生佟婷婷/报道
本报讯 昨日9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二审开庭审理了“徐凤山案”,徐凤山、徐伟等19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19人中只有徐凤山等几人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庭对全案进行了审理,预计需要四天时间。当天法庭内四五十名徐凤山等人亲属参加旁听。当天上午对徐凤山贪污的事实进行了调查,下午庭审仍在继续。
徐凤山的家人在得到二审通知后,3月2日便早早来到长春,同来的还有他们从北京请来的律师。徐伟的母亲向记者介绍,自从徐凤山和两个儿子被抓后,她的两个孙子常常低头走路,不敢抬头看人,一家人对二审抱有很大的信心。而徐家在北京请来的两位律师表示,他们对二审的辩护做了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工作。
一审背景:
徐凤山,原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榆树市工会主席(正处级)。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7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被逮捕。
徐伟(别名徐大伟),原系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因犯流氓罪,1997年3月29日被判处管制二年。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05年6月1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同年7月8日被逮捕。
2007年9月2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凤山 、其子徐伟等23人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徐凤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凤山的长子徐伟因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凤山的次子徐鹏以寻衅滋事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叶海龙等20人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