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新打人 打死执法人员却逍遥自在两年 只因他是人大代表?(附图)
1998年11月27日下午,福州市财委保卫处长郑依清接到群众举报,在仓山区有一个全市最大的私宰窝点。他主动请缨去私宰窝点踩点,但不料却被早已在私宰点埋伏好的歹徒打成重伤。尽管医生全力抢救,郑依清还是在昏迷100天后于1999年3月7日去世。
今年7月5日,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私宰窝点老板刘用莺竟未带镣铐,大摇大摆地走上被告席。旁听群众不禁要问:这是受审者吗?
刘用莺在案发当日可以准确获知郑依清的到来并设好埋伏,是因为财委内部赵若忠向他通风报信。案发时,他曾出现在私宰点,在案发后,他还策划让打人者逃逸。
这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在审理上却一拖再拖。据了解,刘用莺是仓山区人大代表,在市里还有做领导的亲戚,不仅有钱而且有势。
各个部门变相推脱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疑点,首先,郑依清在被打后昏迷的100天中,公安机关竟未对他做法医鉴定,直至火化前被家属发现,才在火化场补做。若没有法医鉴定,侦破工作是无法进行的。其次,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同意逮捕刘用莺后,却迟迟不停止其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法律,案子将无法继续审理。
第三,今年3月28日,仓山区人大提出改变对刘用莺的强制措施,随即刘用莺被取保候审。今年5月决定第二次逮捕刘用莺的时候,他却失踪了。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刘用莺也从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报到过。
更令人费解的是,在开审前,检察机关竟未确定犯罪主谋。原因是这个私宰点由多人共同经营,无法确认何者所占股份最多。但刘用莺的同伙却明确指出,在这个私宰点中,刘所占股份最多,且是法人代表。
案发两年竟成糊涂案
在案件发生后的近两年时间里,刘用莺无论是关是放,日子都过得很好。在7月份审判后,他只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数额达到5万元被判处3年徒刑,与殴打执法人员毫无关系,本案自然也就成了一件糊涂案。
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 吴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