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形成“多元化”普法主体
9月10日,宁波市召开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普法办主任黄学云总结了近几年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宁波市下一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规划。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主持会议,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余红艺听取工作汇报,希望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普法工作的落实。
宁波市普法办主任黄学云就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下一阶段,市普法办将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做好六项工作: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普法的自觉性;②进一步创新方式,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机制;③进一步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建设;④进一步打造阵地,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共建;⑤进一步推进社会法治实践,增强实效;⑥进一步营造法学氛围,精心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宁波市委副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余红艺在会上指出,社会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如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根本在于不断完善普法的工作机制。目前,宁波市的普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余红艺就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化"普法主体。
各地各部门要改变政府统包统揽的工作理念,推动建立普法专家人才库和综合性普法教育资料库,加快成立普法志愿者协会和普法工作室,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和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普法教育,体现宁波特色优势的普法工作亮点。
第二,要推行服务外包,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行体制,探索以项目化方式、以招投标形式开展专业普法教育的模式,有力推动社会专业普法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普法教育工作,有效满足不同对象的普法需求。
第三,要完善考评机制,建立"社会化"评价体系。
相对于经济工作、项目建设来讲,普法工作的成效不容易量化比较,各级普法部门要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体系,为科学评估普法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第四,要弘扬法治文化,打造"品牌化"传播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注重法治文化阵地的布局和拓展,少一些说教式、灌输式的宣传,多一些启发式、参与式的互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