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是骗婚吗?骗婚会受什么处罚?
当宝宝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很多人以为事情就此落幕,却爆出宝宝钱款公司都被卷走,打官司的钱都是借来的,更有人爆出宝强几年前两次车祸亲人也无辜牵连而死的消息。如果这些都是事实,那么马蓉这厮也太不简单了,所涉及的不是出轨,而是骗婚谋杀未遂等刑事问题了。马蓉是骗婚吗?骗婚会受什么处罚?
马蓉是骗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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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有传言,说马王二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精心策划好的骗婚阴谋,法律应该予以严惩。对此,律师给出的解析是:我国《刑法》根本就不存在骗婚这一罪行。
刑法没有诈婚罪,但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和他人结婚为由,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则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从目前的案情来看,并无直接证据证明马王二人的婚姻存在诈婚,而且二人形成事实婚姻7年,并育有2个孩子,因此,诈骗罪应该是不成立的。
想想宝强说的诉讼声明说的故意伤害家人转移财产不是空穴来风啊!
事情经过回顾!
王宝强起诉,却又被曝出了马蓉在婚期间居然还转移夫妻共同的财产,这下事情好像真的玩大了,马蓉已不单单是出轨这么简单了,如果真像媒体所说的一样马蓉转移财产,那么马蓉就会涉嫌诈骗嫌疑了。
港真,看着这样一个亭亭玉立的女生,很难想象她的心思如此复杂缜密,真得应了那句“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的老话了吗?
从媒体曝光的照片中能看到,王宝强经历了这样沉重的爱情打击后,明显憔悴了很多。
在起诉书上签字的那一刻,王宝宝的心估计都在滴血吧?
这起事件发展到现在,马蓉已经有了“骗婚”的嫌疑,想想,王宝强真的是太老实、太实在,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最新消息一出,围观群众们纷纷喊话王宝强:“一分钱也不要跟马蓉分”、“让她净身出户吧”等难过的话语。
婚内出轨能否净身出户
按照王宝强声明中所指,其妻子马蓉出轨,这是否意味着出轨一方要净身出户?对此,曾参与李阳离婚案辩护的律师认为,现行的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分财产时要少分甚至不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另一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获得一定程度的照顾。至于会照顾到多少,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可以去量化,估计比例不会太大。
也就是说,除非他们二人协商好了女方净身出户,否则女方即使是过错方,也能分到宝宝很大一笔的身家(有爆料称至少5000万)。也有不服气的网友追问,宝宝当初是和女方奉子成婚,如果亲子鉴定出他们的长子并非宝宝亲生,是否构成骗婚?骗婚的婚姻是否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是否就不用财产分割?
前面说了,《刑法》无骗婚罪,诈骗罪此案件也无直接证据证明(小孩若真非亲生也不能证明)。至于婚姻是否有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也就是说除了明文规定的这四种情况,其他的符合法律程序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哪怕是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说是无效婚姻。
也就是说,宝宝这次离婚,分割财产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可以分到5000万,不过也没用了,钱都转走了。心疼宝宝
再来一张图,100多条,惊呆了
骗婚有什么处罚
骗婚处罚规定,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