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法院超标查封资产“冻”死民企
诉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法院超标查封资产“冻”死民企益阳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公司”)开发建设的“五洲城”系湖南省及益阳市的重点项目,在2012年中博会期间,经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见证下招商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华润、万达等企业。
但因五洲公司与益阳农行的一桩借款担保银企合作协议纠纷,诉讼标的为4800万元,但被益阳中院查封了7.5亿元资产。不仅如此,益阳中院还“知法犯法”,按照法律规定,3000万元以上的标的,应由中院审理。
但三年来,益阳中院分别交由益阳市大通湖区法院、桃江法院审理,后经五洲公司多次到湖南省高院抗议,益阳中院才同意收回管辖。但2012年10月,益阳市中院未经湖南省高院批准,交由大通湖区法院受理此案。大通湖区法院判决查封我公司商铺16557.95平方米。
即便如此,农行益阳市分行仍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13年9月1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律规定,在未详细阐明理由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简单的“事实不清”四个字为由,将本案发回大通湖区法院重审。第三次让人感到儿戏的是,两天之后再起变化,9月12日市中院又违法指定由桃江县法院管辖。当即,我公司向湖南省高院报告,并向益阳市中院提出管辖异议。但直到2014年3月,市中院才撤销桃江县法院已作出的民事裁定,收回案件由益阳市中院管辖。至此,此案从2011年6月30日开始,历时3年,因为法院的违法指定管辖和错误裁决,又回到一审重新开始。
今年3月31日,农行益阳市分行提出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我公司6000万元或等值资产(起诉标的仅4800万元)。4月4日,市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我公司6000万元或等值资产,4月16日我司到房地产管理局咨询时才被吓呆了,法院从2011年至今累计冻结我公司商业铺面面积达44389平方,销售价值金额达7.5亿元,远远超过原告申请查封标的以及法院裁定查封资产金额的15倍以上。
益阳市中院超时间拖延、超标的查封冻结,给我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后果严重。公司法人夜不能寐,身体被拖垮,精神几近失常。法院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以及渎职等司法腐败问题,谁来管一管?
一、我公司商业资产全部被查封冻结,价值远远超过诉讼标的。因商铺无法出售出租,形成巨额利息债务,公司经营已陷于停顿状态,面临破产。
二、已租、售的1000多户业主被迫延期交房,引起业主索赔,公司将遭受巨额损失,甚至引起业主群体性上访,造成不稳定事件。
三、法院超额查封不能出租,公司无法履约向世界500强企业华润、万达等业主合作,承担着巨大的违约赔偿责任,也严重破坏了益阳市的招商引资环境。
当前益阳市正在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大商、招好商,益阳市法院的违法行为无异于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企业合法利益。我司已在益阳投资经营15年了,解决上千人就业,累计纳税4000万元。为此,我愿意采取更积极、更有效率的措施解决问题,希望提供等额担保或置换其它财产,变现“五洲城”商业门面,归还农行益阳市分行的借款及公司其它债务,以达到顺利引进世界500强等企业进驻的目的。
在此泣血呼告:
1,请求媒体重视我公司的合法诉求,督促益阳市中院解除对我公司的非法超标的资产查封;
2,三年来我司为了这桩官司奔走呼号、追求正义,在此请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