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厅赵波绯闻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
地方信息
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5月27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主持会议,组织大家重点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和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结合广西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一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将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要结合广西实际,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基本任务,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组织保障能力、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能力、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三要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拟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
四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贯彻落实的意见。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争取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在南宁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6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司法局长座谈会,传达学习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学习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争取将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改设成社区矫正管理局,并在年内落实各市县社区矫正机构单独设立问题。逐步设立专职执法机构,在县级层面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乡镇层面成立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在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在职在编公务员专抓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借鉴公安机关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司法行政机关配备辅警、文职人员,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手少的问题。
三要强化县(市、区)司法局长、司法所长为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司法局长要把社区矫正摆上重要位置来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司法所长要具体抓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各项日常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确保安全稳定。四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定期联系、会商工作机制。
与财政部门联合督查各地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桂财行〔2013〕8号)精神情况,督促各地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五要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