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夫曼框架理论 天津大悦城惨案与框架理论
所谓“框架”便是戈夫曼1974年在出版的《框架分析》中提出的人们用来认识和阐释外在客观世界的认知结构。框架作为一定的知识体系或认知定势预存在我们的大脑中,来自于过去的实际生活经验。人们是根据既有的框架来建构对新事物的认识。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归纳、结构和阐释都依赖一定的框架,框架使得人们能够定位、感知、归纳众多的具体信息。
那么框架理论对新闻报道是否有影响呢?影响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新闻是人们判断环境变化并采取环境适应决策的主要信息依据。新闻不是现实“镜子式”的反应,而是根据一定的立场和新闻价值标准对这种事实进行取舍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即是对现实世界以及意义的一种重构和“建构”。
所谓新闻框架就是各类媒介机构信息处理的组织框架,新闻媒介进行新闻选择、加工、新闻文本和意义的建构的准则。在一定的新闻文本中,新闻框架通过一定的符号体系表现出来,这些符号形成对新闻意义的建构。
针对这次的天津大悦城惨案的报道,不外乎有谴责事件中的父亲的,虽然没明着声嘶力竭的叫嚣那位父亲,到但他们的文本符号中就能清晰的感受到新闻的中心议题或中心思想,如“天津大悦城惨案!
家长没抱好俩娃坠亡父母跪地大哭”“天津大悦城惨案,家长该不该负责人”“天津大悦城惨案:谁的责任?”,这些新闻的标题中有意无意的在谴责事件中的父亲。通过这些新闻,可以营造具有某种感情色彩的信息环境,进而影响到人们对新闻事件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