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黄海峰 泉州19处海丝史迹入选市级保护名录(附名单)
海峡网1月20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月芳 徐锡思) 泉州19处海丝史迹,入选市级保护名录。这是泉州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实施后,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保护名录。据悉,今后还会推出其他批次名录。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9处遗迹,是在"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选点的基础上,加上其他相关的有分量史迹确定的,由专家组织评定、市政府核定。
市政府印发的通知要求,名录核定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协作,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确保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得到有效保护和持续传承。
根据条例,海丝史迹保护管理工作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确保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海丝史迹保护工作,并组织条例的实施。
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海丝史迹,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海丝史迹,可以聘请文物保护员进行保护管理。同时当地政府应将海丝史迹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也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海丝史迹保护社会基金。
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第一批史迹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