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收入分配 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全文)

2017-12-2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本研究报告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课题成果,全文发表在中信<比较>第48辑)前言2005-2006年,我们在全国各地几十个不同规模城市进行

(本研究报告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课题成果,全文发表在中信《比较》第48辑)

前言

2005-2006年,我们在全国各地几十个不同规模城市进行了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调查。在此基础上,2007年作者发表了题为《我国的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报告(见王小鲁,《比较》总第31辑,2007年7月出版,中信出版社。

该课题是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资助,于2007年完成)。在这个报告中,作者推算我国在2005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4.8万亿元没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中的隐性收入,主要发生在高收入阶层。

作者认为这些隐性收入的大部分属于“灰色收入”。作者通过对城镇居民分组收入数据进行校正,发现在包括了隐性收入后,城镇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9倍扩大到了31倍;全国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21倍扩大到了55倍。这意味着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失衡比过去所普遍了解的情况更加严重。

该报告还根据家用汽车拥有量、商品住宅销售量、私人出境旅游的人次数、以及银行存款的分布数据,从不同角度对居民收入(主要是高收入居民的收入)进行了估计,从而对上述推算结果进行了交叉验证。同时也对灰色收入的来源进行了一些初步分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体制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迫切需要推进体制改革来解决国民收入分配失衡问题。

上述推算的方法和结果是否可信?经过几年之后,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于2009年再次组织进行了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采集的数据为2008年全年数据),并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研究分析。本报告就这次调查的范围、调查和分析方法、以及研究结果进行陈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国民收入分配失衡的现象和所需要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