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诚家案判决 袁诚家等组织领导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案在我市开庭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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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鑫贺报道 昨天,原鞍山市人大代表、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诚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74人、被告单位2个,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采矿罪,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窝藏罪,包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企业印章罪,受贿罪,行贿罪。

指控犯罪事实62起,黑社会组织成员40名,其中首要分子2人,积极参加者14人,一般参加者24人。该案共有52名被害人,其中有4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委托的67名律师参加了诉讼。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内资深律师、媒体记者、社会群众及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由于此案被告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