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库受贿始末 刘学库情妇是谁 刘学库情妇王洪玲照片
4、受贿钱财及洗钱的情况:自2003年至今,刘学库的女儿刘敏,儿子刘政在北京、石家庄、沧州、廊坊、深圳、香港、英国伦敦等地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招行、汇丰银行开立帐户,进出资金达2亿元之多.其中工行8000多万元,招行4000多万元,中行800多万元。2011年7月,刘学库收受江苏某装饰装潢公司"好处费"110万元.8月至11月,收受江西一家公司180万元.10月,刘敏将一张1000多万元的汇票存入北京工商银行自己的帐户上。11月21日至23日,在北京工商银行海淀支行分别存入400万元。11月27日,在北京招商银行阜成路支行存入500万元。上述受贿款项刘学库让一些企业和个人全部汇入刘敏在北京的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的帐户上.仅2010年至2011年刘学库授意刘敏,利用其在工商银行的帐户,将高达8000多万元的受贿款分批转入股市进行洗钱,然后再转入招商银行,用招行一卡通分多次以现金形式将款取走。2011年以来,江西、深圳、廊坊、徐水等地的企业和个人以每月3至5万的金额频繁往其女儿刘敏工行帐户汇款.
五、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姘居:
2004年初,刘学库将情妇王洪玲的工作从石家庄市河北梆子剧团调入了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并任副团长.同时给王洪玲购买了价值60万元的房子和45万左右的奥迪A4轿车一部。长期以来,刘学库、王洪玲在崇文区花市枣苑3号楼1708室非法同居,并利用职务便利协助王洪玲经营工程、煤炭和化工生意,牟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