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炉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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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1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系统"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动员会获悉:我市教师绩效工资70%的基础性部分将按月发放,30%的奖励性部分

11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系统“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动员会获悉:我市教师绩效工资70%的基础性部分将按月发放,30%的奖励性部分将按照新的考核管理办法发放。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备受关注,我市根据“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客观公正,多劳多得,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

新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照不同人员类别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除去班主任津贴、艰苦边远农村教师补贴和校长津贴后,其余部分由学校考核发放。

新的办法还要求学校考核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设置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岗位绩效等项目,按照双考双评的原则和具体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