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的女儿 万鄂湘:充分发挥民革在社会法制领域的优势
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刘舒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8日在北京召开。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说,社会法制一直以来都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他强调,充分发挥民革的优势,就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等问题拿出有分量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万鄂湘出席此次中常会。他在讲话中说,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注重改革创新,凝聚政治智慧,回应人民期盼,令人十分振奋。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是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一份足以彪炳史册的纲领性文件。
万鄂湘说,社会法制一直以来都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这些年来,民革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了大量的努力,也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民革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建立了联络沟通长效机制;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若干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环保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我国行政审判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等多项建议;特别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贯彻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民革中央赴多地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调研,通过高层协商、直通车、政协双周协商等多种形式提出建议,其中一些建议通过多种形式,体现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中,体现了民革积极参政议政、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得到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重视和肯定。
万鄂湘强调,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革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作为民革的中心工作;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民革在社会法制领域的优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就“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守法”这四个方面展开调查研究,就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加强科学立法的法治顶层设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引导社会守法等问题拿出有分量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