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火贵与省委书记 海南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案
戚火贵,汉族,1952年出生在海南省儋州市,曾任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劳改局局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戚火贵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上半年,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乐东县委书记、中共东方市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符荣英收受他人财物40次,计价值人民币187.608万元,港币3.5万元。
此外,他们夫妻共有的财物计人民币1130.1316万元、美元3.027582万元、港币61.377871万元及新加坡币、马来西亚币以及大量金饰品。其中有人民币1065.53万元 、港 币61.377871万元及其它外币、金饰,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宣判后,符荣英当场晕倒,戚火贵则呆若木鸡般低着头一动不动。
东方是个以黎族为主的贫困地区,90年代中期撤县设市后,财政状况依然很困难。戚火贵1993年赴东方任市委书记,1998年3月调离,此时该县财政收入仍不足6000万,发放行政人员、教师的工资都有难度,而戚氏夫妇竟有本事在这样一个穷地方敛集上千万私财,可谓“高手”。
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查获戚氏夫妻拥有1300多万元私财,其中查证系贪污所得的为207.6万,另外1000余万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来源。在法庭上,戚火贵承认自己“爱财如命,贪得无厌”。
在东方市,许多人都知道戚火贵的贪婪,干部想保住官位,私企老板、包工头们想拿到有钱可赚的项目,秘诀就是给戚书记上贡。逢年过节奉上红包是少不了的,他家有个大事小事,象孩子考上大学,爸爸去世,他自己出国等等,都得赶紧送上“心意”。还有知情人来特别告之:戚书记工作忙,去银行办个户头,省得人家夫妻点钞票。
东方市十所机耕公司前经理秦某,是戚家座上宾,而他们之间的友谊,就是从送贿受贿开始的。
1998年4月,戚火贵刚到东方就任,秦某便带着8根金条上门“拜访”。戚火贵不在家,符荣英看到金条眼发亮,忍不住收下了。事后她又有点担心,没想到跟丈夫一说,戚火贵没事人似地点点头。从此符荣英在家里也成了“银行行长”,专门帮丈夫收管受贿得来的巨额钱财,以各种户名存入银行。
秦、戚两人建立起这种权钱交易的关系后,戚火贵多次在秦人昌要求承建的项目上签字,或利用自己的影响使其得以顺利承包工程。1995年4月,戚火贵去香港开会,行前,秦人昌以“送路费”为名奉上3.5万元港币。1997年春,戚火贵说要买房子,秦人昌立即按其提供的银行户头在海口市工商银行为他办了个23万元的活期存折。
同年5月,因为戚火贵说买房子的钱不够,秦人昌又在中国银行东方支行为他存进16万。同年8月,戚火贵之子考上大学,秦人昌再次送上10万元“路费”。经查实,在戚火贵任东方市市委书记期间,仅从秦人昌手中收取的贿赂便达59万元。
戚火贵一向认为,要他签字做批示是应该收取“劳务费”的。1995年3月,海南八达房地产公司经理陈有慧为取得东方市红兴温泉土地的使用权,找到戚火贵。他竟公开索贿,说:“不是帮不帮忙的问题,关键是钱,有钱就好办,这个社会就这样。
”陈有慧探问要多少,他脸不红气不喘地告之:“这块地至少要30万。”几天后陈有慧用密码箱提了30万元人民币亲自送上戚府,这位书记当即在八达公司的用地报告上批了字(按有关规定,市委书记没有批地的权力,只是东方市没有人敢冒犯这个“霸王”,他方能横行无忌)。
除了批地和批工程项目,戚火贵在干部任命问题上也公开受贿索贿。
1993年8月,戚火贵将东方市水电局副局长王盛贤提拔为局长,当他要出国时,打电话给王盛贤:“我要出国了,你难道不想送送我?”后者心领神会,马上准备了6万元“路费”给戚火贵。
1995年秋,东方市国土局局长卢玉平因工作上出错,被戚火贵狠狠批评了一顿,他担心被撤职,赶紧提着4万元送上戚府,果然化险为夷。
身为中国银行东方支行行长的符荣英有样学样,也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东方华成房地产开发公司陈经理向她所在银行贷款400万,事成后他为符荣英在海南省中行办了本30万元活期存折送上。符收下后,取出10万元现金送还陈经理作为回扣。
戚氏夫妇疯狂敛财,以至到后来连哪些钱是哪些人送的都记不清了。
戚火贵是在1998年4月被立案审查的,据他交待,向他行贿的人达600多名,金额为600多万。可是检察机关查来查去,所能证实的不过100多名,法院认定的戚氏夫妇受贿金额更只有200多万,其余他已根本说不清来源。
或许正是这个原故,才使得戚火贵公然违背圈内“游戏规则”,多次拿了人家钱财却不替人办事。有人说,他事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行贿者发现自己白花钱后,怒而举报造成的。
1997年4月,东方市八所镇党委副书记黄进发请戚火贵帮他的弟弟安排个好工作,戚火贵一口答应,但要黄家办个存折。黄进发便办了个8万元的活期存折拿到戚的办公室送给他,戚火贵当即许诺把他的弟弟安排到市法院去工作。可事过后,他竟忘得干干净净,直到他1998年3月调离东方市也没去办此事。黄家的人一气之下向有关部门写了举报信。
1996年4月,个体户王平想在新港搞鱼排养鱼,把原承包户挤走。他托人找到戚火贵,表示愿送上礼金。戚火贵道:“你不要给我钱,搞个存折。”并提供了户名和密码。王平马上为他在中国银行东方支行办了个5万元的活期存折。但后来主管此事的东方市水产服务中心不同意王平承包,戚火贵在说过一次没成后便丢一边去了,没再过问。
说起来,戚火贵在东方市也是有一定政绩的。他花大力气整治了全市的治安和市容,在他任期内,东方街上曾横行一时的烂仔几近绝迹。他还对市区的街道进行了大规模的拓宽,在东方市入口处修了宽阔的九龙大道。他被判死刑的消息传到东方后,一位市民对采访记者说:“戚火贵这个人还是给东方留下了一些东西的,但他犯了这么大的罪,再大的功劳也抵不了。”
戚火贵、符荣英夫妇原是普通人,他们1977年结婚,直到1984年都只不过是国营农场的一般职工,两人每月工资加起来只100多元。他们极节俭,硬是从嘴里每个月省下60元存起来,七年时间攒下了5600元。
1985年,32岁的戚火贵当上了国营西流农场场长,工资有了提高,此后四年间他们存下15000元。1989年,戚火贵成为海南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到乐东县就任;符荣英则当上该县国土局副局长。从这时开始,两人的工资便基本不用,到1993年时共存下45000万元。
也许是长期形成的习惯,这对夫妻对存钱有着特殊的嗜好。他们有上千万身家,日常生活却相当节省,戚火贵到海口开会,常吃10块钱的快餐;符荣英更到吝啬的地步,家中剩饭剩菜都舍不得倒掉。戚火贵的父亲去世时他们回老家办丧事,很多人送红包,符荣英竟将所有红包收起带走,连办酒席的钱也不肯出。
据检察机关分析,戚氏夫妇那“来源不明”的1000多万,有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戚氏夫妇利用过年过节、红白喜事等收取的红包、礼金累加而成的。
他们是如此贪婪,以至到了对一般市民也不放过的地步。
戚火贵的妻弟是东方市交警队队长,该市的市内交通工具是出租三轮摩托车,东方市规定:车夫们要取得营运资格,必须以每辆摩托1.2万元至1.3万元的价格从戚火贵的妻弟那儿买,而这种摩托的市场价格不过4000元至5000元。车夫们受不了盘剥,联合起来上省政府告戚火贵的状,这是令他被查处的导火索之一。
1998年5月8日,戚火贵被拘留。符荣英情急之下,向台湾的一位亲戚发出一封求援信,要这位亲戚向海南执法机关谎称自己有一笔约1400万元的财产寄存在戚家,是准备拿回来投资的。
这封信被检察机关截获。在铁的事实面前,戚火贵交待了自己任乐东县委书记、东方市委书记期间大肆收贿索贿的犯罪问题。他又动员符荣英交出了藏匿在其堂兄家的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办案人员从这个保险柜里找到了几十本存折、大批现金和金银首饰。
戚火贵1998年3月调任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劳改局局长时,曾对手下开玩笑:“以后你们要去看我,就去监狱。”不料一语成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