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群常州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在郴州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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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上午,郴州市和衡阳市对前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汇报,两个市的所有县(市.区)都介绍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了问题.我觉得这样的交流非常好,便于省

上午,郴州市和衡阳市对前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汇报,两个市的所有县(市、区)都介绍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了问题。我觉得这样的交流非常好,便于省直机关了解情况,对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给出政策建议,或者是给出明确答复。刚才,仲伯副秘书长、几个厅局的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很有针对性,我完全赞成。在他们的基础上,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明确三个定位

扶贫工作已经做了很多年,但是在现在的环境和背景下,做扶贫工作的意义是不同的。我们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以更宽的视野,重新认识新时期的扶贫工作。有三个定位,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

第一个定位: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在座的所有同志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业务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民生工作,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央吹了集结号。党中央要求我们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最终体现就要落实到这些重大的任务上。

扶贫攻坚是我们“十三五”期间必须完成的任务,谁也耽搁不起。完成扶贫攻坚任务,重中之重就是全省8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这是硬骨头,一定要啃下来。我们常说政治上要清醒,什么叫政治上清醒,什么叫增强政治意识,这就是最大的政治。

第二个定位:这是一个最大的民生工程。多年来,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基层的同志都有这样的困惑和苦恼,就是想做但解决不了。县市区、市州,甚至包括省里,都没有这个财力。这次中央下了这么大的决心,给了这么好的政策,这是惠及百姓的一个重大民生工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工程做好。

第三个定位: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刚才几位同志讲了几个结合,讲得很好,我们要有这样的视野。易地扶贫搬迁也一样,要把它和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避险搬迁、产业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结合。现在,县市区都为“十三五”开局所苦恼,项目怎么来,投资怎么来?投资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易地扶贫搬迁是很大的一项投资。

包括刚才提的几个结合,结合得好的话,至少能拉动一千亿以上的投资。所以,对县市区来讲,这是一个很实际、很具体的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机遇。我们不能单纯就搬迁来考虑搬迁,就易地扶贫人数来考虑人数,要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把几个工作捏在手里,真正把它抓好抓实。

二、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就是底数要清。精准扶贫,首先就要精准确定对象。刚才几位县长讲得很实在,我在调研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数量报多了怕完不成任务挨板子,报少了又怕吃亏,县长们很纠结,乡镇也很纠结。上次我去洞口县调研,他们也跟我反映了这个问题,数量报得太大,怕完成不了自找麻烦;报得太小,又怕吃亏。

关于数量问题,不能觉得工作好做、利益大就多报一点,觉得工作难度大、利益小就少报一点,这绝对不行。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站在你这个区域怎样把问题解决好、把政策平衡好的角度,如实确定对象。

一定要把握好国家的政策,把准数量和对象。否则,对象一乱,在实施过程中,整个任务、目标都会乱。现在还没实施,告状信就来了,将来就更管不住。所以,底数一定要摸清、搞准,一个都不能差。

第二个就是政策要明。要认真研究政策,平衡好几个政策关系。新老政策要平衡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危房改造、避险搬迁、水库移民搬迁,包括其他几个搬迁,要把这些政策区别好,同时也要协调好。这个政策点在哪里,我们一定要把握好。

比如安置,有些同志提到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这个政策不是这个意思,也没有讲过一定要集中安置。另外,大家谈到搬迁人口要动态。对象不可能动态,如果对象动态的话,事情就会变得更麻烦、更复杂。每年都可以不一样,但总的任务数、总的对象应该是固定的。

第三个就是准备工作要扎实。现在大家都在做这个事情,基础一定要扎实,后面的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否则,好事就难办好。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的利益复杂,矛盾很大,加上宣传的角度不一样,如果大家觉得这是块肥肉都来争,事情就难办。

现在基层的干部可能有这么一种心态,觉得这个事压力大,怕完成不,能少的话尽量少。但是就农民来讲,知道这个政策以后,能争取尽量争取,而且在争取时还希望原有的宅基地不要收回,尽可能不要搬远,把旧房子拆了重新再建,争取利益最大化,期盼值都很高。

各种心态都很正常,因为涉及到很复杂的利益关系。我们要把它平衡好,把握住主要的80万人。刚才,仲伯同志讲的我很赞成。80万人、480亿,把它完成好,这个数不能突破,但也不能一下子减少很多。如果减少很多,就意味着该给老百姓办的我们没有办好。这项工作确实比较复杂,我们怎样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地处理好,考验我们的智慧,考验我们的执政能力。

三、要明确六个重点问题

第一个是搬迁标准。主要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标准。一是难以生存的。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这是我们要把握的标准。刚才扶贫办已讲得很清楚,要防止下指标。这个标准不好认定,所以必须要明确一个大致的区域,否则大家都来争,如果这个镇一点,那个镇一点,这个村一点,那个村一点,结果把它变成了普惠制。

易地扶贫搬迁是要集中解决一些重点问题,重点解决最困难人群、最艰苦的人群,这条大家一定要把握准。二是难以脱贫的。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如果这个地方难以做到三保障,那就要搬,不搬就脱不了贫,这是很硬的一条标准。

比如,大家提到的,就那么十几户人,天高地远,路不又通,医疗卫生和教育都解决不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这十几户人,花几个亿去修路、建医院和学校,这是不可能,怎么办?只有搬迁。

这是要把握的标准。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各个县、乡镇、村的生态环境都不一样,但哪个地方艰苦一点,哪个地方稍微好一点,大家要有个标准。

如果这个地方是水源地,要保护生态和环境,必须易地搬迁。这三条搬迁标准,我认为完全符合中央精神,一定要认真把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把握,优先考虑最困难的重点人群、对生态环境、自然条件恶劣的艰苦地方重点倾斜,千万别撒芝麻盐,千万别搞指标、平均分配。

关于建房的面积标准。既然是我们的扶贫标准,不是小康标准,那对面积必须要有底限,我们省里头已经开了一个小口子,这个不能再开了。但是我注意到有的地方有这个做法,在做的时候地基留有余地,因为贫困户他也是变化的,孩子大了就能脱贫了,你给他留点今后的余地,这是好的。

地基可以按照两层,但是建房要按标准,将来他脱贫了,有钱了,可以加盖,这是一种很好的考虑。还有一种就是长沙、浏阳、宁乡提出来的,跟旅游镇,跟工业园区结合的时候,你们觉得可以稍微大一点,但是一个底线,这个钱不能让农民自己出,你们结合各种建设统一出这个钱,你给农民办事,我觉得也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底线不能突破。别的地方要慎重,你们要考虑有没有这个能力。关于政府的补贴标准问题。国家就是这个补贴的钱了,就是这个标准了。在这个之外,省里没有额外的钱,额外的倾斜了,没有了。把这个标准讲清楚。

第二个是安置方式。安置方式要明确,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鼓励各种方式。大家要把握好几个重点问题。一个是大集中的方式,一定要和整村整组搬迁安置和整体危房改造同步。不能单纯就十几户、二十几户贫困户集中安置,不能把贫困群体集中、单列,不能搞这种贫民区、贫民窟。

否则,无形中给贫困户打了标签,一目了然,不利于融合。小集中小分散,也要和危房改造结合起来考虑。否则,原来的居民会有意见。你凭什么到我这边来?我的房子也很破,你那边建了新房,而我这边动不了,怎么办?要跟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要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钱大家一起来用,这样才有利于缓解矛盾。这件事的策略在哪呢?就是要保住重点,就是那80万,这是必须保的。同时,要尽可能多的惠及面上,在保80万的同时,对周边的人,在认定标准上差别不大的,要尽可能惠及,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们也能得到一些实惠和利益,这样才利于工作开展。

但是,完全把标准拉平是做不到的,也不可能的。国家给全省是80万人、480个亿。

我们要在这个范围内把它做好,同时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另外,在安置方式上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精准扶贫对象和随迁户的关系。比如,如果这个地方整村、整组都需要整体搬迁,我们不能只搬贫困户。

随迁户能纳入危房改造的纳入危房改造,不能纳入危房改造的,也要想办法给他们一些优惠政策,这需要市县想办法。刚才财政厅刘崇斌同志讲了,这个很难做到,因为资金是用于扶贫的,不可能把它用到别的地方。

对这个情况,财政厅、住建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估计,省里要再另外拿钱很困难,市县要想办法。二要处理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及其他搬迁的关系。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讲得很清楚,请大家认真学习,目前先试点,将来在全省推开。

大家视野要宽一点,抢抓机遇跟国开发行、农发行单独再贷一些资金,把两个事情整合在一起来做,整体推进。另外,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和避险搬迁、生态移民等其他搬迁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结合好。

三要统筹安排好搬迁户的生产生活就业。刚才几个县都提到公寓房安置问题,我对这种安置方式比较担忧。公寓房安置,虽然节约了土地,让农民上了楼,但是它会带来很多问题。城里的公寓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但农村的公寓房就很难保障,养鸡、养猪、种菜都不方便。

比如,农村公寓房供水,自来水不交钱行吗?不交钱时间长了,最后还是行政拿钱。要么谁用自来水不交钱就断水,四层楼、五层楼没水用怎么办?另外,排水系统怎么搞,下水道都不通,将来怎么办?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虽然很多农民都选择公寓房安置,但一定要考虑周全。房子除了好看之外,关键是好不好用,老百姓到底喜欢不喜欢,我们不能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他们本来就正在脱贫当中,我们给他建房是办好事,但如果所建的房给他们增加了生活费用、增加了生活成本,结果就会适得其反。

我们过去曾经干过这种事情,钱没少花但事情并没办好,留下一大堆后遗症,最后没人管,老百姓就上访。

教训很深刻,我们要慎重,不能再走这种循环。刚才扶贫办的同志也讲到,以安置房形式进行易地搬迁安置,并不等于脱贫,脱贫的各项措施必须全方位落实到位,安置房只是解决住的问题,不能完全代表脱贫,它只是脱贫的一项内容,真正要脱贫的措施还得到位,这个问题大家也要把握好。

还有一个就是可以跟去库存结合在一起,但是你们一定要注意一个前提,就是要有劳动能力的,能够就业的,你把他放到乡镇也好,放到县城也好,要不然都把低保户放进去的话,谁这么放就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任,对这个县不负责任,将来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你能兜得起吗?保得住吗?农村的低保户还有田还有院子,自己种菜减少一点负担,到了县城,所有的费用都得自己支出,够他生活吗?还有一个到了乡镇县城买房子,他的身份怎么解决?不能再保留农村的户口了,他的流转地宅基地一系列的问题都得有配套的东西。

要不然就为了短期内完成任务,给他买个房,过两天全搬空了,把房子一卖。还有一个就是在分散安置的时候你们要注意,不能说给你多少多少钱,结果钱给你了,农民拿了钱没建房怎么办?他把钱花了干别的了怎么办?这些事情都要问责的。这些钱要保证他的房子能建起来,不是简单的一补了之。

第三个是实时推进。必须明确以县乡为主,发挥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和村支两委的作用,集中推进。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有一个疑虑,就是对你们说的统归自建、分散自建,你们给钱。我感觉心里没底。贫困户有没有能力来建,钱是先给还是后给?如果先给,房子没建他把钱花了怎么办?如果后给,他建房的钱怎么筹措?分散建的时候,邻里之间、村组之间的关系他能协调吗?这些操作上的问题要仔细考虑。

但是无论用什么方式,必须把这项任务完成好。

虽然这项工作任务很重、难度很大,但这是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把它完成好。完不成任务,就会被严肃问责。如果这点政治头脑都没有,那领导干部就白当了。当然,集中也有集中的问题,比如招投标的问题、工程怎么把握、廉政腐败的问题,等等,不同的方式各有利弊。无论什么方式,一定要把握好,特别是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把这个事办好。

第四个是如何在大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县乡积极性的问题。也就是给你们多大自主权的问题。刚才有一位县长说到,在一个大原则下,具体情况下你们来统筹,希望省里理解。提这个建议我很理解。你们在做的时候要尽可能发挥县乡的积极性,第一责任人要负责任,你们确实应该有主导权。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资金可以整合,包括危房改造、避险搬迁、生态移民等几类搬迁资金,都可以进行大的整合,但必须坚持几条杠杠。一是标准政策必须要单列。不能把政策都混在一起,易地扶贫搬迁是一个政策,危房改造是另一个单独的政策,水库移民又有它的政策,不同的政策标准要具体到人,不能搞乱。

如果全部混到一起来做,那无论哪条线的审计都过不了关。这个必须要清楚。二是资金的用途必须要单一。

所谓单一,就是必须要用在建房上,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六万元钱不能给农民三万去买房,另外三万县里统筹拿去干别的,这绝对不行。即使你拿去搞县城改造、自来水等其它基础设施也不行,不能跨界。

刚才仲伯同志讲过这个问题,不能跨界,必须用在贫困户、贫困村,用在他们的建房上,用在他们的基础设施上,这一条必须明确。三是目标任务必须要完成。无论资金怎么整合,目标任务必须完成。规定的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避险搬迁等任务数,都必须完成。

不能互相算、重复算,不能把别的搬迁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来计算。你说本来我是贫困户、又是水库移民户,那只能算一头,不能两头算,最后这个钱怎么用的,都要把它处理好。

基础设施可以一起,安置方式可以灵活,但政策底线不能突破,标准、政策、规模,不能突破。可以多种方式安置,但这个底线不能突破,不能拓展范围,标准不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能动,如果变动,那最后的资金量就对不上数。

本来在这个地方能搞一万户的,这一动只能搞五千户了,那不行。还有年度的任务可以有调整、有变化,但总的任务目标不能变。第一年没经验,想搞少点、搞慢一点,但第二年、第三年就要加上去,反正三年内必须完成,这是铁的任务。所以,我理解是理解,但话得说清楚,这个杠得划清楚。

第五个是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加大资金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大,仅靠上面拨的钱是肯定不够的,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积极跟农发行、国开发行对接,可以另外再贷一笔钱,把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包括刚才讲的几个结合的事项同步整体来做。

农发行动作很快,一下子给湖南拿了300多亿,但按照我们480亿来讲,它和国开发行一家一半,只能用一百多个亿,那就是说有一半多的资金,它现在还在找出处。我上次跟他们谈,我说这一定要用到湖南,用在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

你们要抢抓机遇,加强跟这两大银行的对接。虽然他们要求的条件可能有点苛刻,但你们可以跟他们谈。关于怎样促成地方跟这两大银行的合作,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部门也要深入研究,可以规定几个大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整合我们的资金,我们给它贴息。

还有一个是PPP的模式,这些你们都可以用。现在不是讲整合各种资金吗,整合以后,通过PPP模式再贷一笔款,然后结合在一起来做。

第六个是有些政策要认真研究好。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省直部门要认真研究,比如生态移民的搬迁政策。市县也要加强研究,比如购房以后,后续的事情怎么办?在县城购了房,那他就成为县城的居民,他原有的承包地还保留不保留?这个账怎么算?他的户口身份怎么变?这都是一系列问题,不是光买房子的问题,原来的宅基地怎么处理?在城里买了房子,这边宅基地还继续保留,过年过节还回到这个老村来,那这个又不平衡了。

刚才震虹同志讲了,宅基地都要收回。

关于新老搬迁户的差距怎么平衡的问题,这也要深入研究。过去老搬迁户自己钱花得多,有些可能还负债很重,新搬迁户补贴标准很高,但不能按照这个新标准补给老搬迁户,这样补那肯定不行。如果老搬迁户现在负担很重,他继续是贫困户的话,那怎么在加大扶贫措施方面给予解决,这些都需要大家深入研究,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支持措施。

还有一个,刚才讲到保留生产用房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面上如果开口子,那可能原来的老房子谁都不愿意拆。

但个别也确实有需要,他新的住地离田地很远,需要保留生产用房,需要我们用一村一策、一镇一策的办法把它解决好,不能一刀切。但也不能乱开口子,你一开口子,大家都是生产用房了,谁也不交房、不拆房,那也不行。

另外就是随迁户如何平衡的问题。随迁户跟贫困户一起拆迁,但贫困户补的钱就多,随迁户一分钱都没有,而有些随迁户和贫困户之间贫困程度确实相差不远。这个问题大家要注意一条,不能单纯以收入来衡量贫困,要用“两不愁、三保障”来衡量。

有些确实不好平衡,家境都差不多,像这种情况必须实事求是,该列就把他列进来。现在从郴州和衡阳的情况来看,比原来报的数是在降低而不是升高,原来报的数80万以内必须封死不能再多,在这个数之下的现在还有调整的余地。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确实都很贫困的,有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入的,那该进的都要进来。这些政策问题都要研究,我们在具体操作当中可能还会遇到很多问题,大家要在实际工作当中把它进一步完善。

四、要扎实抓好下一步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关于下一步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政策宣传要到位,一定要把政策和补贴标准跟群众讲清、讲透,不要让他们误认为这20万都是给他们的。二要加快项目建设。现在看来,在资金对接、选址以及具体方式选择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大家要抓紧时间把这些事情做好。

确保把今年的任务完成好。不能说反正三年内把总任务完成,今年完成不了明年完成,明年完成不了后年完成,这也不行。后年完成不了怎么办?能尽量往前赶一定往前赶。另外,要落实各项配套措施。三要严明工作纪律。

政策和文件精神一定要公开,项目清单要公开,资金预算要公开,严禁用项目资金列支工作经费,严禁指定中介机构和施工企业,严禁干部亲属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严禁支出跑项目的有关经费。专项资金一定要把控好。不能乱动,也不能乱花,否则就要付出严重代价。大家要跟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讲清楚。这方面的例子太多,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总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很急,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在省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把这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