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是不是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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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也不是新词,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开车时带有攻击性、恶意的、愤怒的行为。这一概念最早来自于老美那儿,英文为roadrage,在1987至1988年间,美国发生了许多起路面上行车司机与司机间因为纠纷而造成的枪击事件。自此“路怒”一词被美国媒体传播到了世界各地。
路怒症产生的行为恶劣粗鄙,起因常是一些行车中的不当行为,起初是边开车边骂人或乱鸣喇叭,渐渐变本加厉与人恶意别车挡路斗气,最终升级成危险撞车、伤人、杀人等行为。
答案是否定的。医学界将路怒症界定为阵发性暴怒障碍,是一种难以控制冲动的人格障碍,称为冲动型人格障碍,多发于男性。大多因路怒引起严重伤害性后果的司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有这一冲动型人格障碍。
冲动型人格障碍也称攻击性人格障碍,是一种因微小精神刺激而突然爆发非常强烈而又难以控制的愤怒情绪并且伴有冲动行为。这种人格容易因冲动暴怒做出理智情况下不可能做出的暴力、危险行为。
由于冲动型人格障碍并非心理疾病或是精神病,对于致人受伤、对人施暴、引起严重后果的路怒症司机来说,不可能因称自身路怒症而逃脱、减轻事故责任和法律处罚。
路怒症早已不是一种个体现象,它充满了群体共性,代表了一种社会集群“路怒司机”、“暴走司机”,同时随着汽车的普及,这一群体逐渐庞大起来。有专家称,路怒症如今已是一种社会文明病,是带有个性心理、社会文化致病因素的当前汽车时代特有症候。
当一个正常人长期暴露在刺激源中,正常人也将会受到腐蚀,或抑郁或暴躁。路怒症的产生,不能只单纯认为是路怒司机自身容易被激怒、难抑冲动的个人因素这一内因,更要关注各种路面刺激源这一外因。
拥挤道路,堵车致使的情绪不稳,频繁鸣车喇叭,刺耳烦躁的环境,不良的行车行为,强行抢道,车灯闪眼,不按方向灯行车,以及其他司机路怒的谩骂侮辱,都是当前汽车时代行驶路上致人暴怒的强刺激源,是隐形的“路面杀手”。即使是一个正常的、性格温和的司机,被长期围困在此般糟糕的行路环境中,在潜移默化之中,他想不成为“路怒一族”都难。
因此,不做路怒一族,不仅需要司机个人对心理健康进行管理,有序适当地调整心态,同时需要交通部门解决行车道路拥堵问题,对于不良驾车行为要加重惩罚,完善驾驶证考核制度,和司机与车辆的大力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