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与韦伯阶级理论比较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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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是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马克思的功劳.在他很久以前,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

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是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马克思的功劳。在他很久以前,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马克思的新贡献在于证明了以下三点:①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②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③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对于第一点,恩格斯后来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一书中,作了较为清晰的说明。所谓阶级现象“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就是说,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

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个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从事于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政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产生起源于分工和私有制。在分工问题上,他区分了自然分工与社会分工。其中前者是分工发展的起点。分工起初是性别方面的分工,由于天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

在有些场合,他也强调自然分工是自然环境不同而引起的分工。因而,总体上来看,马克思阐述了社会分工的两个起点:一是在于氏族内部生理差异而形成的自然分工,一是在于不同的氏族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生产和生活资料不同,于是他们之间进行产品的互相交换,在这种交换中产生了社会分工。而自从有了社会分工,私有制便产生和发展起来。分工和私有制使社会形成了对立的的阶级。

理解马克思的“阶级形成”,首先需要理解什么是阶级。[①]马克思认为,阶级是占有同样经济地位的群体,特别是指这一群体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即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中国学者有的表述为“生产资料”,如清华大学的李强等;有的表述为生产方式,如上海大学的仇立平等。

后一种表述方式源于对英语’own the means of production’的翻译。)占有生产资料的是统治阶级(ruling classes),不占有的是被压迫阶级(oppressed classes)。

这种经济上的差异之所以能使阶级形成,是因为“既然数百万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

马克思以18世纪中叶的法国为例,进一步阐述了这种在经济地位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利益、教育的一致性,以及对不同群体利益的对立并不一定能形成阶级。“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

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因而“小农”之间更多的是地域的联系。“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

那么阶级的形成不仅是要具备经济地位的一致性、经济利益的统一性,还应具备真实的社会联系、社会互动和建立政治组织了。对此,马克思区分了阶级形成的两个阶段,“自在阶级”(class in itself)和“自为阶级”(class for itself)。“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工人。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来说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

即,有了共同的经济地位和利害关系只是第一阶段,有了真实的社会互动、社会行动和政治组织以后才是第二阶段。

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只是阶级形成的一个基础,另一个基础是由此导致的剥削(deprivation)。在19世纪早期拥挤的工厂里,工人之间缺乏了解,且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着竞争。尽管他们同是被压迫者,有着一些相同的生活经历,然而因为缺乏阶级意识,这种共同状况并未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还只是不断地追求着个人利益。

马克思相信,贫困会使他们更自私而不是更慷慨。但马克思同样认为,被压迫者共同的不幸经历最终会使得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团结起来,只要在工作场所获得充分的交流,他们将会意识到他们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对手——剥削阶级。

因为资本家为了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并不会在工资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足够的让步。资本家剥削工人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逻辑迫使他们这样做,而不是因为道德败坏或守旧。

马克思认为被剥削阶级日益剧增的不满,首先会使他们意识到必须推翻资本主义,最后会使他们建立革命的政治组织。而被剥削阶级做为一种政治力量的出现则需要资产阶级思想家和共产主义者的帮助,因为他们将撰文表明被剥削阶级的共同处境,他们将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资产阶级处于不断的斗争中:最初是反对贵族,后来又反对其利益同工业进步相矛盾的一部分资产阶级,并且经常反对一切外国的资产阶级。在这一切斗争中,资产阶级都不得不向无产阶级呼吁,要求无产阶级援助,这样就把无产阶级卷进了政治运动。

于是,资产阶级就把自己的政治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因素,即反对自身的武器给予了无产阶级。当这些斗争达到非常尖锐的程度时,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特别是已经提高到从理论上认识整个历史运动这一水平的一部分资产阶级思想家,将转到无产阶级的方面来。

因为剥削根植于地位之中,所以阶级地位与对抗性利益联系了起来。那些处于剥削地位的人希望维持他们获得利益的能力,被剥削者则希望摧毁这种给他们带来损害的剥削关系。这里包含着一个阶段,即革命阶级意识的形成,它将使结构性不平等的利益转化为集体行动。这一阶段包含着阶级意识的形成、阶级冲突、阶级斗争,最后是破坏已规定的阶级的关系。马克思预言被剥削的工人阶级会联合起来,形成共同行动。

作为传统分层理论,人们认定韦伯的分层理论是多元的。韦伯确定了社会分层的三个基本方面或基本维度,即财富和收入(经济地位)、权力(政治地位)、声望(社会地位)。在韦伯的作品中相应地表述为阶级、政党和地位群体三个方面。我们在这里主要关注他对于阶级的理解与马克思理解的异同。

在韦伯的术语体系中,“阶级”并不等同于共同体。[②]它们只不过代表了人们开展共同体行动时所经常可能采用的基础。韦伯所说的“阶级”必须符合下述情况:(1)许多人在他们的生活机会[③]方面共享了一个特定的因果组成要素;(2)而这个组成要素仅只表现为人们在占有产品和收入机会方面的经济利益;以及(3)这个组成要素是在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才表现为上述经济利益的(We may speak of a “class” when (1) a number of people have in common a specific causal component of their life chances, insofar as (2) this component is represented exclusively by economic interests in the possession of goods and opportunities for income, and (3) is represented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commodity or labor markets.

This is “class situation.”。这三点加起来就是韦伯所说的“阶级处境”,它还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人们获得产品供给及其外在生活条件和个人生活体验的典型机会,而人们在某个给定的经济秩序中转让产品和技能以换取收入的机会究竟如何,则取决于他们拥有的是哪种权力。即阶级处境是人们处于相关控制货物和技能的相似位置。

一个“阶级”就是任何一群处于相同“阶级处境”的人们的集合。韦伯区别出如下几种类型的阶级:(1)当阶级成员的阶级处境首先是由分化的财产拥有状况而决定的时候,就称该阶级为“财产阶级”(property class);(2)当阶级成员的阶级处境首先是由他们在市场上剥削他人服务的机会来决定的时候,就称该阶级是一个“获利阶级”(acquisition class);(3)还有一种是“社会阶级”,它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阶级处境,在这些阶级处境之间,个体们非常有可能在个人基础上,或者在代际更替的过程中,进行相互的交换。

首先,很明显,与马克思不同,韦伯把前者分层的起决定性的对生产方式[④]的占有的因素发展为更为复杂的三个方面(阶级、地位群体和政党)。其次,韦伯认同马克思关于经济因素是决定阶级处境十分重要的因素,但两者的具体表述不同。

前者也承认对生产方式的占有可以区分不同的阶级处境,但这只是区分不同阶级处境中的一种方式。如上所述,韦伯区分了财产阶级、获利阶级和社会阶级。不仅如此,韦伯认为阶级处境在市场中会发生变化。对于韦伯而言,阶级处境最终是一种市场处境,后者会随着人们回应变化的经济群体的经验而发生变化。

更简明地说,马克思认为生产方式的占有或不占有是区分阶级的核心指标,这样生产资料的占有者资本家与劳动力的出卖者工人就被视为社会的两大阶级。

而韦伯强调的是因为在市场中获得生活机会的不同而产生的地位不同,占有不占有生产方式只是影响人们的生活机会的一个因素,而影响生活机会的其他因素还有很多,比如社会声望、技能、教育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