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邦罗蜀凯 罗定邦三分一遗产案诉讼 官判次子罗蜀凯无权继承
罗氏针织及Bossini已故创办人罗定邦的后人,就罗定邦生前定立的意愿书性质出现 分歧,高院昨裁定被委任为执行人的次子罗蜀凯,必须按照先父遗愿,将10亿元遗产的三分一 ,分配给有困境或突出表现的后人,他无权独自继承,亦非父亲所馈赠.
法官下令诉讼各方稍后按照裁决呈交草拟命令,并于21日内提交书面陈词,就罗定邦孙女 罗颖怡07年入禀要求伯父罗蜀凯交代遗产数目的官司,寻求法庭指示. 法官在判词中指,罗定邦在意愿书中清楚地表明,其遗产需按照他的意愿分配,例如使用 「用作」而非「可用作」的字眼,亦无条文容许罗蜀凯不理会意愿书内容,这与馈赠遗产予罗蜀 凯的说法有矛盾.
意愿书将遗产分为三份,第一份用作资助有困境或突破的后人;第二份作用慈善捐献,最后 一份是馈赠1名「流亡海外仍未回归」的儿子,在他出现后无条件赠予他,以补偿罗定邦过去未 尽父亲责任之过失.《香港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