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案件 公安机关把撤案决定书送到梁丽手上 案件完结
昨日,两名公安干警把一纸“撤案决定书”交到梁丽手上,“捡”到300万元金饰的女清洁工梁丽,在戴了10个月的“犯罪嫌疑人”帽子后,终于正式脱掉了。在国内饱受关注的梁丽案昨天终于画上了句号。
因为300万金饰的失主金龙公司负责人曾经明确表示不会追究梁丽责任,刚接受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的梁丽终于可以安心在家里养病了。
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引起了全国法律界和社会的广泛争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赵宝成教授认为,“这是中国法制进步的具体标志之一。”
公安机关昨正式撤案
昨天是公安机关作出是否撤案决定的最后一天。10日下午2点,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名民警将一份撤案决定书送达梁丽家中。决定书称:“我局办理的12.9盗窃案,因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落款是“2009年10月10日 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为梁丽案忙了近半年的代理律师司贤利昨天知道消息后也松了一口气,他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梁丽再也不是犯罪嫌疑人了,“梁丽案到此画上句号了”。
梁丽想先把消息告诉儿子
梁丽签收决定书后,情绪极为激动,“关了我9个多月,现在一纸撤案通知书就算完了?”梁丽对撤案决定书中,仍然把自己称为犯罪嫌疑人非常气愤,她说:“你们关了我9个多月,现在都证明我不是盗窃了,为什么还说我是犯罪嫌疑人?”据梁丽老公刘建华介绍,这也是自梁丽在深圳同仁妇科医院做完子宫肌瘤手术回家后,第一次情绪出现大的波动。
因为昨天梁丽的小孩要上课,不在家,所以梁丽告诉记者,这一刻她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跟儿子说一句:“妈妈不是偷东西的贼。”
梁丽9月29日在深圳同仁妇科医院接受免费子宫肌瘤手术后,6日出院回到家中休养,目前正准备再接受肾部的手术。据刘建华介绍,梁丽的手术很成功,恢复也很快,目前可以下地走路。经进一步检查,梁丽肾上的阴影诊断为错构瘤,医院方面将在梁丽身体情况好转时做手术摘除。
是否能获国家赔偿存疑
梁丽在看守所羁押了9个多月,会不会获得国家赔偿呢?司贤利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看来,梁丽可能难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国家赔偿是在证明当事人无罪后作的赔偿,而梁丽目前被检察机关定性为涉嫌侵占罪,可能难以获得国家赔偿。
《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事务代表徐德军律师则认为,梁丽现在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只要法院没判她有罪就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只是目前看来,可能过程有些困难。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后的金额是以羁押天数乘以全国日平均工资(节假日没有双倍、三倍工资),类似于每天上班的误工费。批捕前的部分由公安机关赔偿,批捕后的部分由检察机关赔偿。
对话梁丽:
“我不是偷东西的贼”
昨天,梁丽拿到撤诉决定书后,因为孩子不在家,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现在很想和小孩说,我不是偷东西的贼”。记者第一时间对梁丽做了采访。
记者:被关了这么长时间,现在证明你是无罪的,现在心情怎么样?
梁:(由衷地笑了起来)我是无罪的了。但是我还是想不明白,关了我9个多月,现在一纸撤案通知书就算完了?关了我9个多月,现在证明我没有偷东西,为什么还叫我犯罪嫌疑人?我不要再戴这个帽子了,我是无罪的。
记者:从被抓到现在,你的孩子怎么看你?
梁:他从来没问过我,不知他能否了解我,小孩心理压力也挺大的。我问他,上学有没有小朋友问你老妈?他反问我:“你问这个干啥?也没人问我!”
我听他讲起,有小朋友对他说“你妈坐牢了!”他没说话,走开了,还说没掉眼泪。我问他爸爸上夜班时,你害不害怕,想不想妈妈?他说我是个男子汉,不害怕,不觉得想妈妈,但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
记者:惹上这场官司跟你法律意识淡薄也有很大关系,有没有教育孩子要好好学习?
梁:以前只跟他说妈妈没文化,做苦力拿钱又少,不管他将来像他爸一样当兵还是做生意当老板,都要有文化。经过此事后,我就让他好好学习长大了做律师做记者。他每次都说“我知道,我知道”。
记者:恢复自由之身,最想干的事是什么?
梁:早点把病治好,好好陪家人。现在很想和小孩说,妈妈不是偷东西的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