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造假”手段多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引关注
央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日9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此前委员长会议建议的会议议程,国防交通法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中医药法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将被提请审议。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越来越多的投资也进入电影产业,电影产业再次进入蓬勃发展期,诞生了一大批数亿票房的作品。2015年我国的电影票房超过440亿,成为全球仅次于北美的第二大电影市场,更为可喜的是,国产影片的贡献率超过了一半。在这样的形势下,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就格外受到关注。
据悉,在我国电影票房快速增长的同时,瞒报、谎报等问题一直存在,但是现在发展为更加严重的制造虚假票房。“票房造假”可以简单总结为两种套路“偷票房”和“买票房”。“偷票房”以影院为主体,手段很多,主要有“手写票”、“双系统”等等,这种行为曾被电影局明令禁止。
“买票房”则是以制片方和发行方为主体,最初是为了给影片增加曝光率、增加排片量,或者为冲击票房纪录,最近则开始和金融、资本甚至股票价格牵扯密切。“买票房”的背后,片方往往是在布局一盘很大的棋,对电影产业的危害也将更为深远。这些都暴露了中国电影的制度性风险,所以大家也都希望通过立法来对此进行有力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去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一审稿对此作出了规定,要求电影院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统计销售收入;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50万元的罚款上限太低了,不足以震慑偷漏瞒报票房、买票房等市场违规行为。据媒体报道,有的影院偷漏瞒报票房一年能达到上千万元。今天提交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是否会对此有更进一步的规定,将继续关注。
此外,还有一点大家也特别关心的,一直说要鼓励和扶持国产影片,法律能否为此助一把力又如何助力也值得期待。
在刚刚结束的里约奥运会上,中医可以说火了一把,但业内人士介绍,奥运场上的风光却掩盖不住中医目前面临的传承窘境。今天,中医药法草案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是否能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机遇呢?
的确,现在中医药好像在不断地被边缘化。不少地市县都没有建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明显下降,有的地方还取消中医医院,甚至取消中药房。
国家中医药局曾对《中医药法》立法情况进行解读,其中提到,中国的传统医药大国地位正受到韩国、日本、印度、泰国、新加坡及欧美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挑战,中医药产业总体上培育不够,国际传统医药在标准等领域主导权的激烈争夺对中国形成倒逼。
还有一份调研结果更加令人担忧,国家中医药局牵头组织的中医药行业境况调研结果显示,到2013年,在中药产品的全球市场份额中,日本的汉方制剂产品占据了80%,韩国的中药制品占15%,中国产的中药制品只占5%,而这5%里面,还有70%只是供应中药原材料。近两年虽然没有调研数据,但情况仍不乐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发展中医药事业。可见我国对中医药这项“国粹”还是支持和扶持的态度。中医药法立法的宗旨是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的发展。
如何解决中医药的标准问题,让中医药在国际上更多地获得认可,被人接受?中西医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二者该如何结合、相互促进?如何保障中医药的质量和安全?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法律草案的每一次修改都能让中医药向着科学、良性发展的道路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