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之伟回应隆力奇传销 隆力奇回应传销质疑:经销商行为不代表公司
直销和传销,究竟应该如何区分?之前的报道中,"隆力奇华夏国际直销联盟"的业务经理曾经提到,隆力奇全球直销总部拥有"直销牌照"。难道"直销"和"传销"之间,就是一个証的区别?
为此,记者采访了长期对传销受害者提供救助、并持续关注传销行业的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记者。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要鉴别传销行为,只需要看是否符合三个特征:
李旭:按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只要具备三个特征,第一个就是通过缴纳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或者认购商品变相取得加入资格。第二个特征通过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的关系,就是层级关系。第三个特点就是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获得销售业绩进行返利。具备这三个特征就涉嫌传销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隆力奇这个模式肯定就是具备这个特征的。
而在隆力奇华夏直销联盟员工口中,"有直销牌照就是直销,没有就是传销"的说法。李旭说,在与大量传销受害者的接触中,他发现,恰恰正是目前国内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传销的部分特征:
李旭: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我们中国是禁止多层次计酬的,也就是说团队计酬的。法律上已经界定很清楚了,我们中国只允许单层次计酬,单层次直销。但是实际上,在有牌照的三十几家直销企业,大部分都是存在多层次计酬的,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所以直销现在看起来不仅仅是隆力奇一家的问题,很多直销公司普遍存在这种多层计酬,现在直销体系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比方说多层次计酬、团队计酬、发展下线、层层分钱这种。而且很多直销企业现在都不是以销售产品为主了,很多纯粹就是发展下线了,直销很不规范,比较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