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家暴4年!坚决不将梧桐妹给前夫带 贾静雯落泪解释原因
据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去年二婚嫁给小9岁修杰楷,并在8月生下第二个女儿咘咘,外界近日关注她是否较爱小女儿而不疼大女儿梧桐妹,她心痛澄清不让梧桐妹露脸全来自当年跟前夫孙志浩的协议。事实上,先前她接受某周刊专访时,透露曾被劝将大女儿留给前夫带就好,使贾静雯每每听到这些话语都会难过落泪,并说出坚持留梧桐妹在身边原因。
据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当年与孙志浩离婚争女的官司打得激烈,所幸后来以和解收场。贾静雯说,曾有朋友问她何必这么坚持,劝她就将女儿给孙志浩带,反正小孩长大就会来找妈妈,“先把自己照顾好、赚足再说”。贾静雯听到这番话都会难过掉泪,直喊不可能、做不到。
因为深知亲子相处时光若流逝,花再多钱都买不回来,更坚定贾静雯要拿回梧桐妹照顾权的决心,宁愿钱赚少一点,“但家人的感情都很好,有很多的爱在里面”,重视亲情的贾静雯自知在这方面确实无法理性。
贾静雯不后悔过去那段婚姻,和前夫关系“没任何恨的元素在里面”,两人当年都是因为太爱孩子才会有争执。贾静雯也透露梧桐妹贴心到就像她的小情人,不准任何人说贾静雯不好,连贾静雯跟妈妈起争执,梧桐妹都会跳出来力挺贾静雯。
贾静雯自爆:2006年惨遭家暴
为了争女儿,去年贾静雯不惜跟夫家翻脸站上火线,没想到美国打官司赢得梧桐妹监护权,如今孙志浩不但要贾静雯返还当初聘礼500万元新台币以及位于上海的一栋共同联名的房子,还向贾静雯索要2600万元新台币。
前日,贾静雯委托律师黄珊珊、吴宜臻发表声明,声明中称她与孙志浩2005年12月结婚,2006年8月就因家暴事件签署离婚协议书,决定相互放弃对方财产,自此她便自力更生,如今孙志浩不但请求讨回之前给过的钱,还包括去年他将女儿带走后贾静雯的工作收入,让她“情何以堪”。其实在去年的争女过程中,双方都曾透露签过离婚协议,但原因没有说明。如今二人再撕破脸,对于曾风光嫁入豪门的贾静雯来说,无异于是忍辱还击。
孙志浩的律师张乃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要赡养费,因为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2000万新台币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500万新台币现金,在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其父母给过贾母每月台币10万共180万新台币,男方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对此,黄珊珊说,当初500万元新台币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有。贾静雯则在声明中表示,早在2008年5月,就汇款120万元新台币和40多万元人民币还给孙家,但孙志浩并未付给贾静雯和梧桐妹任何生活费。
对于房产,贾静雯在声明中指出,婚前购入台北松德路住宅及婚后在上海自购房屋,“皆与孙志浩毫无关系”。但为了梧桐妹,她同意还回上海房屋的1/2份额,因为她“爱女儿胜过房子”。
贾静雯本人目前没有露面接受媒体访问,但好友纷纷看不下去。综艺节目大哥大张菲认为,男方对女生是还有爱,他的直觉应该是当事人还在气头上,才会导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厚,他建议两人应多为孩子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