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若甫被绑架案始末 "吴若甫被绑架案"三主犯今天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2月3日凌晨1时许,曾因违法犯罪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判处刑罚后刑满释放的本市崇文区26岁无业人员王立华伙同被刑满释放的浙江省41岁无业人员朱平全及30岁的本市朝阳区农民郭立新,冒充警察持枪在本市朝阳区豹豪酒吧门前将欲驾车离去的吴若甫绑架至本市顺义区的租住处。
期间,王立华等人将吴若甫随身携带的9000元人民币、移动电话等掠走,并向吴索要朋友及亲属联系方式,欲索要赎金。后将吴若甫交被告人王庆晓看守,王立华等三被告人到吴的住处掠走摄像机及存有210万元的存折。后公安机关于当日将王立华、朱平全、郭立新即看守吴的王庆晓抓获,同时将吴若甫解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朱平全、郭立新、王文科、李强、蔡云生以勒索钱财为目的,分别结伙,多次冒充警察持枪绑架他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在绑架犯罪中残忍地将一名人质杀害,犯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王立华指使张海量为其介绍购买到制式枪支,并将所买部分枪支用于犯罪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应依法惩处。王立华在绑架犯罪中,虽有一起未遂,但其在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王庆晓、董立民亦在绑架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又系直接杀害人质凶手,且系累犯,依法应对二人从重处罚;虽然王庆晓有一起绑架犯罪未遂和坦白部分犯罪情节,董立民有提供部分犯罪线索情节,但尚不足以对二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