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任勇案件开审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原副总经理之妻涉嫌受贿百万元一案二审开庭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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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郑映华)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原副总经理任勇之妻张某,被控收了商人厉某鹏的百万元,为他开设东风日产4S店的过程中予以帮助。张某因犯受贿罪被南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11月14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厉某鹏在检察机关的证言显示,2002年时,惠州还没有一家东风日产的4S店,他想在惠州成立第一家,他认为有任勇帮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随后,厉某鹏设立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惠州市永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在张某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将其中30%的股份登记在张某指定的其妹妹名下。

不久,厉某鹏取得东风日产4S店的经营权。2005年初,张某将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厉某鹏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东风富康工贸有限公司。

南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共同利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某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减轻刑期至一年半。理由是一审法院将其主动退赃认定为是任勇的退赃;且100万元中包含了自己的离职补偿款,因为她所在公司的高管离职时有类似补偿;此外,她还说夫妻两人同时入狱后,家中还有三位年老体弱的老人需要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