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作敏的兴衰史 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
“这十几亿资产属于谁的?也可以说是我的!”
产权不明,缺乏约束机制,经营者权力无限膨胀,企业财产很容易变为个人财产。
“老范,我要坐‘奔驰’汽车,你看怎么样?”1990年10月21日,禹作敏接受采访时笑着向笔者说。“奔驰”是原西德一家工厂生产的豪华车,当时一辆价格合人民币五六十万元。这时,他已经由“人才楼”搬进了更加豪华的小洋楼,琉璃瓦顶墙围着,被人称作小“中南海”。
令人反感的是,不仅有进出门登记的“传达室”,右边门口还日夜有警卫守卫。因为大邱庄的工厂许多是靠禹作敏的权力和关系建成的,减税、免税是禹作敏与官方打通的,禹作敏当仁不让是大邱庄资产的支配者。
承包大邱庄企业的“能人”和禹作敏的产权观是一致的。在一次产权改革座谈会上,禹作尧说:“我们是白手起家,现在每个集团都有十几亿资产。这究竟是属于谁的?”他自问自答:“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难说”,“大队没给一分钱,当初向银行贷的几万元款都还了。国家也没有投资。”他由此推论:“这几十亿资产是我的也可以说。”
企业承包人认为“可以说是我的”,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印的是“集体所有制”,又不是“我的”,因此企业承包人个人除了“白色”收入就是化公为私,以权谋私,公车私用,挥霍无度。
这是“能人”办厂带来的产权不明和分配难题。财会学校毕业、从乡领导提到静海县乡镇企业委员会主任多年,后来担任了静海县长的李占发,对产权不明与乡镇企业发展的关系说得很透彻。他说:“集体企业两个人承包,不明确产权,企业就会变成个人财产。如果缺乏监督,家业再大,过几年都会变成‘空壳’”。
产权不明,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问题。李占发在一次全县干部大会上讲话时说,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财产所有制和使用权高度集中的体制。这种体制存在着集体和个人在公有制经济中权益关系十分模糊的弊端,使农民名义上是集体财产的所有者,但却不清楚自己在集体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这种模糊的财产制度,无法激发农民对集体财产的起码关心,作为集体经济主人的农民,实际上并未把集体经济视为自己的经济,因此积极性不高,导致生产力下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由贫困地区发起并迅速覆盖全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成了由集体高度统一经营,向家庭分散经营转变的第一次改革。集体高度集中的财产开始分离,农民获得了剩余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初步塑造了农村多元化的格局。
但是,这次改革没有触及集体产权空位问题,农民与集体经济关系也没有理顺。改革中仍然是集体高度统一经营的大邱庄,农民个人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本来就不清楚,“能人”起主导作用办起的乡镇企业,农民个人的产权份额更为“模糊”。
产权不明是企业的“毒瘤”,随时腐蚀企业和企业家的机体,是造成干部腐败的总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