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为什么叛变 陈炯明为什么要叛变孙中山
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字竞存,粤系军事将领,广东省汕尾市海丰人。辛亥革命广东光复后,陈炯明任广东副都督、代理都督,1913年6月被北京政府任命为广东都督。二次革命时,他在广东宣布独立,失败后转赴南洋。1916年参加讨袁,成立粤军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
1917年参加护法运动,被孙中山任命为援闽粤军总司令,随后击败福建督军李厚基后占据闽南地区。1920年10月,孙中山任命陈炯明为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 经过辛亥革命与二次革命之后,陈炯明逐渐成为孙中山的亲密战友,也是孙中山依靠的一支主要革命武装部队。
随着革命进程的推进,陈炯明与孙中山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1921年,已经有传闻说孙中山与陈炯明之间出现不和。1921年4月,两百多名议员召开非常国会,在孙中山坚持实行记名投票要求下,表决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大纲规定了大总统的产生和权限,却没有任期。
一切政务、军务、内阁任免等均由大总统一人独断,孙中山被选举为非常大总统。此举遭到陈炯明的反对。
陈炯明认为,依总统选举法,总统应由两院联席选出,出席议员至少达到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举行总统选举,此时广州旧国会议员只有200多人,还不够原众议院人数的一半,而且实行记名投票,简直是在自毁法律!
陈炯明质疑道:“这和之前北方毁法,又有什么本质不同?”在北方出现“伪政府”的情况下,在南方“建立”“伪政府”,用一个不符合法理的“伪政府”去反对另一个同样不符合法理的“伪政府”,这是非常行不通的,结局只有南北之间将再次陷入战争之中。
1922年3月,孙中山撤销其粤军总司令、广东省长、内务总长职,只留陆军总长职,最终导致“六·一六”事件的发生,二人彻底决裂。1933年,陈炯明在贫困中病死于香港,竟然要用其母所备的棺木。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地方军政长官,结局如此凄惨,这是非常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