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戴鹏 2016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之民事判决的分类(二)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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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浙江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之民事判决的分类(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浙江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之民事判决的分类(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2.民事判决就其解决案件的全部或一部争议,可分为全部判决和一部判决。全部判决是在案件全部审理结束后,针对当事人之间所有的争议依法作出的判决。一部判决又称部分判决,是指对案件一部分争议作出的判决。有的民事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当这部分事实确已查清时,可以先行作出判决。部分判决先行解决一部分争议,有助于加速整个诉讼的过程。

3.民事判决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庭,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在双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叫对席判决。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成为反诉之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