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公安局陈鹰 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一手遮天

201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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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3年10月24日,本人爷爷于家中过世,享年91岁.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左右,远方亲戚过来吊孝,把车子停在本人家房子的左边乡村

2013年10月24日,本人爷爷于家中过世,享年91岁。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左右,远方亲戚过来吊孝,把车子停在本人家房子的左边乡村车道上。随后,同村村民黎地初跑来本人家门前,对本人家人进行各种谩骂。

家人本就非常难过,在这样的时候就更加伤心。于是警告黎某不要挑事儿。随后,黎某从家中带来标枪一枚对本人家人指手画脚、恶言相向,本人叔叔黎计生和表哥一同想去抢掉黎某的凶器,期间误将其推下一个小斜坡,之后黎某更加凶恶。

他打电话叫来他的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刚出狱不久。黎某的二儿子拿着两把刀直接冲过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悲痛的我方家人加入了劝架的行列。期间,本人叔叔由于熬夜外加悲痛的缘故,未能躲过刀的伤害,脸上被砍了一刀,血流不止。

当时,在本人姑姑和大娘的哭喊,以及同村人的劝阻中,这场闹剧告一段落。9点左右,本人叔叔被送往毛坪卫生院进行缝针救治。随后,派出所人员赶到,却没有逮捕黎某的二儿子。而是拖拖拉拉一直在进行取证、录口供等事由。在这期间,黎某的三儿子还带着铁棒到本人家前院进行挑衅,加上各种言语辱骂。

2013年10月27日,本人叔叔的刀伤经新化县人民医院死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级别,该案件由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根据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造成轻伤及以上级别的,主犯应该处以8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自鉴定至今,2013年11月14日,毛坪派出所没有逮捕犯人,亦没有上报上级部门或发出通缉令之类的通知。

黎某通过各方关系,联系到娄底驻长沙的某位记者,这位记着以省纪委的名义打电话给娄底市当局,当局某名领导再联系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把整件事情给压下来了。

一个月过去了,毛坪派出所的所长对我方家庭的回复为:“不管我什么事儿!”迄今为止,我方都未得到任何回复或者道歉,本人叔叔的伤给他和本人的家人都造成了深深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黎某至今在村子里仍然出言不逊。

在此,本人想请问党,还有没有法律存在?还有没有公平存在?难道真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请省纪委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这是涉及到携带伤人刀具的严肃的刑事案件,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安定与否。希望能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