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光华陕西副省长 江泽林、白阿莹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冯新柱、姜锋履新
人民网西安4月10日电(肖翔)4月1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省长娄勤俭列席,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就有关人事安排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江泽林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白阿莹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冯新柱、姜锋任陕西省副省长的决定,关于接受方光华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冯新柱、姜锋为陕西省副省长。
赵正永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冯新柱、姜锋同志任陕西省副省长的决定及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等事项。希望冯新柱、姜锋同志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依法履职,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为陕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政协副主席孙清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政府秘书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列席本次会议。
冯新柱
冯新柱简历
1960年7月生,男,汉族,陕西洋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局长,铜川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姜锋
姜锋简历
1960年5月生,男,汉族,陕西澄城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咸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