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星情人 害人警察王红星的违法违规怎样处理
我叫李改井,系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高堤乡人。 我们的案子是当地高堤乡派出所王红星侦查时捏造虚假调查引出的冤假案子,王红星故意歪曲事实帮凶迫害报复我的丈夫李运周和无辜的儿子含冤服刑九个多月。 从本案2013年3月25日下午高堤乡派出所王红星把李运周父子‘'请‘'到内黄县公安局开始,天黑还没回家,我就一直不间断的为讨还公道反映案件的事实情况,但每次的希望被推诿或踢皮球。
王红星啊王红星,你身为十几年党员身份,却筹划伪证,假口供来陷害我丈夫李运周和儿子,用国家的法律做筹码,不管我家人死活,不知道你收多少好处费?作出这违法违规违背良心的勾当,您和当地人大代表,乡企业家把高堤和内黄县独霸成你们的一片天,天理何在? 4月28日检察院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运周父子执行逮捕,补充侦查两次,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严重超期羁押,本案本身事实严重不清,还要死死咬住我的丈夫和儿子不放,难道公安局,检察院个别办案人员与原告的人情关系要大于法律的威严吗?我去相关部门反映,可怕的程序顺理成章的成了借口。
《刑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像,故意隐瞒事实真像的,应当追究责任。
你们无视客观事实的存在,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让法律蒙羞。 10月16日内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移交内黄县法院。既然案子走上公堂,走进人民法院的大门,就是要讲一个理子,就是按照国家颁布经过人大讨论法律文件,法律规定办案,恳请法院法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谁违反了法律规定,谁就要负法律责任。
我们的案件是高堤乡王红星陷害的,我是受害人的妻子,受害人的母亲,也是弱势无奈的女人。
现在我恳请法院法官:请您判决不包庇,不纵容,公平公正对待,反腐倡廉,有错必纠,司法为民真正做到实处。 12月31日内黄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我们的案子,我们的律师据理举证事实经过,当时法官,厅长也认可听取相信事实。因时间过长没有终结结果,需要二次再次审理。 敬请各位领导,各位网友,关切注意本案的二次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