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种了100多棵罂粟提取罂粟膏
本报讯(记者陈新颖通讯员王民报)今年49岁的朱某,是贾汪区塔山镇某村村民。朱某从2007年秋季至2009年5月期间,共种植100多棵罂粟,并采集、提取罂粟膏汁36.4克,从膏汁中检验出吗啡、那可汀成分。近日,贾汪法院巡回法庭在塔山镇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朱某讲,在两年前一次割羊草的时候,发现一棵大烟(罂粟),他就把罂粟移到家里,到第二年播种的时候,就用第一年的种子种了100余棵。之所以种罂粟,是因为听有年纪的人说在肚子疼的时候,喝上一点就好。朱某以为种的少,留着治肚子疼,又不外卖,就没有什么,更没想到会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种植罂粟300株以上,即构成犯罪。对达不到300株的,公安机关要进行治安处罚,拘留或劳教。被告人朱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