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james 于美人控James恐嚇案 北檢不起訴

2017-12-2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于美人與王維倫(James)在本月中旬終於正式簽字離婚,而于控告王等4人5月份侵入住宅與恐嚇等罪一案,台北地檢署也在30日偵結.北檢認為雙方

于美人與王維倫(James)在本月中旬終於正式簽字離婚,而于控告王等4人5月份侵入住宅與恐嚇等罪一案,台北地檢署也在30日偵結。北檢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于已撤回侵入住宅告訴,且根據于提供的錄影畫面,無法證明王維倫有恐嚇行為,判定全案不起訴。

王維倫今年5月18日帶著姊姊王君姿、表舅父林凱盈、表舅母陳美玲返回北市慶城街住處收拾衣物時,與于美人母親爆發言語衝突,于母指控王怒摔紙箱、推擠叫囂,令她心生畏懼。于美人得知後直奔回家,家務事鬧上電視,最後還是于報警才請走王一行人。

檢察官勘驗錄影檔案後指出,王維倫當時說:「這是我兒子的東西,請妳放尊重一點。」于母回嗆:「不可以拿就不可以拿,那等警察來!」甚至對王的姊姊說:「妳以為妳從上海來我就怕妳啊!」認定于母並無遭恐嚇產生畏懼反應,王維倫等4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